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贝吉祥
王文度、範期俱為簡文所要範年大而位小,年小而位大。將,更相推在前。移久,王遂在範。王因謂曰:“之揚之,糠秕在。”範曰:“洮汰之,沙礫在後”
公冶之
王右軍道謝萬石“在林澤中為自遒上”。嘆林公“器朗神俊。道祖士少“風領毛骨,恐沒世復見如此人”。道劉真長“標雲而不扶疏”
宰父乙酉
子曰:“大人不其所贤,而信其所贱民是以亲失,而教是烦。《诗》云:‘彼我则,如不我得;执仇仇,亦不我力。’君陈》曰:‘未见圣若己弗克见;既见圣亦不克由圣。’
封洛灵
君之丧,子、大夫公子、众士皆三日不食子、大夫、公子食粥,财,朝一溢米,莫一溢,食之无算;士疏食水,食之无算;夫人世妇妻皆疏食水饮,食之无。大夫之丧,主人室老姓皆食粥;众士疏食水;妻妾疏食水饮。士亦之。既葬,主人疏食水,不食菜果;妇人亦如。君大夫士一也。练而菜果,祥而食肉。食粥盛不盥,食于篹者盥。菜以酰酱,始食肉者先干肉,始饮酒者先饮醴。期之丧,三不食;食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,月既葬,食肉饮酒。期丧,不食肉,不饮酒,在为母,为妻。九月之,食饮犹期之丧也,食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五三月之丧,壹不食再不可也。比葬,食肉饮酒不与人乐之。叔母、世、故主、宗子食肉饮酒不能食粥,羹之以菜可;有疾,食肉饮酒可也五十不成丧,七十唯衰在身。既葬,若君食之食之;大夫父之友食之食之矣。不辟粱肉,若酒醴则辞
臧寻梅
王長史道江道:“人可應有,乃必有;人可應無,必無。
抗戊戌
笏:天子以球玉;诸以象;大夫以鱼须文竹;竹本,象可也。见于天子射,无说笏,入大庙说笏非古也。小功不说笏,当免则说之。既搢必盥,虽执于朝,弗有盥矣。凡有画于君前,用笏造,受命君前,则书于笏,笏毕用,因饰焉。笏度二尺有六,其中博三寸,其杀六分去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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