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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第24条婚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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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天錫為涼州刺史,稱制西。既為苻堅所禽,用為侍中。後壽陽俱敗,至都,為孝武所器。入言論,無不竟日。頗有嫉己者於坐問張:“北方何物可貴?”曰:“桑椹甘香,鴟鸮革響。淳養性,人無嫉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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郗嘉賓書與袁虎,道戴安、謝居士雲:“恒任之風,當所弘耳。”以袁無恒,故以此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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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人詣太尉,遇安、大將軍、相在坐;往屋見季胤、子。還,語曰:“今日行,觸目見瑯珠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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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赐爵,昭为一,为一。昭与昭齿,穆与齿,凡群有司皆以齿,之谓长幼有序。夫祭有辉胞翟阍者,惠下之道。唯有德之君为能行此明足以见之,仁足以与。畀之为言与也,能以余畀其下者也。辉者,吏之贱者也;胞者,肉之贱者也;翟者,乐吏贱者也;阍者,守门之者也。古者不使刑人守,此四守者,吏之至贱也。尸又至尊;以至尊祭之末,而不忘至贱,以其余畀之。是故明君上,则竟内之民无冻馁矣,此之谓上下之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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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夷甫以王海比樂令,故王郎作碑雲:“當標榜,為樂廣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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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夫私出疆,必请反,必有献士私行出疆必请;反,告。君劳之则拜;问其,拜而后对国君去其国止之曰:“何去社稷也”大夫,曰“奈何去宗也!”士,:“奈何去墓也!”国死社稷,大死众,士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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