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姞明钰
太極殿始成,王子敬為謝公長史,謝送版,使題之。王有不平色,語信:“可擲箸門外。”謝後王曰:“題之上殿何若?魏朝韋誕諸人,亦自為也”王曰:“魏阼所以不長”謝以為名言
法己卯
从服者,所从亡已。属从者,所从虽也服。妾从女君而出则不为女君之子服。不王不禘。世子不降之父母;其为妻也,大夫之适子同。父为,子为天子诸侯,则以天子诸侯,其尸服士服。父为天子诸侯子为士,祭以士,其服以士服。妇当丧而,则除之。为父母丧未练而出,则三年。练而出,则已。未练反,则期;既练而反则遂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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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之丧,子、大夫、公、众士皆三日不食。子、大、公子食粥,纳财,朝一溢,莫一溢米,食之无算;士食水饮,食之无算;夫人世诸妻皆疏食水饮,食之无算大夫之丧,主人室老子姓皆粥;众士疏食水饮;妻妾疏水饮。士亦如之。既葬,主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;妇人如之。君大夫士一也。练而菜果,祥而食肉。食粥于盛盥,食于篹者盥。食菜以酰,始食肉者先食干肉,始饮者先饮醴酒。期之丧,三不;食: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三月既葬,食肉饮酒。期终,不食肉,不饮酒,父在为,为妻。九月之丧,食饮犹之丧也,食肉饮酒,不与人之。五月三月之丧,壹不食不食可也。比葬,食肉饮酒不与人乐之。叔母、世母、主、宗子食肉饮酒。不能食,羹之以菜可也;有疾,食饮酒可也。五十不成丧,七唯衰麻在身。既葬,若君食则食之;大夫父之友食之则之矣。不辟粱肉,若有酒醴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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穆伯之丧,敬姜昼;文伯之丧,昼夜哭。子曰:“知礼矣。
市戊寅
孝子不服暗,不登危,惧辱也。父母存,不许友以死。不有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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