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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沛白
为母之君母,母卒则不。宗子,母在为妻禫。为慈后者,为庶母可也,为祖庶可也。为父母、妻、长子禫慈母与妾母,不世祭也。丈冠而不为殇,妇人笄而不为。为殇后者,以其服服之。而不葬者,唯主丧者不除;余以麻终月数者,除丧则已箭笄终丧三年。齐衰三月与功同者,绳屦。练,筮日筮,视濯,皆要绖杖绳屦。有告具,而后去杖。筮日筮尸有司告事毕而后杖,拜送宾大祥,吉服而筮尸。庶子在之室,则为其母不禫。庶子以杖即位。父不主庶子之丧则孙以杖即位可也。父在,子为妻以杖即位可也。诸侯于异国之臣,则其君为主。侯吊,必皮弁锡衰。所吊虽葬,主人必免。主人未丧服则君于不锡衰。养有疾者不服,遂以主其丧。非养者入人之丧,则不易己之丧服。尊者必易服,养卑者否。妾妾祖姑者,易牲而祔于女君也。妇之丧、虞、卒哭,其若子主之。祔,则舅主之。不摄大夫。士摄大夫,唯宗。主人未除丧,有兄弟自他至,则主人不免而为主
皇甫丙子
顧孟嘗以酒勸伯仁,伯不受。顧移勸柱,語柱曰:詎可便作梁自遇。周得之欣,遂為衿。
有庚辰
是月也,驱兽毋害谷,毋大田猎。农乃登,天子乃以彘尝麦,先寝庙。是月也,聚畜百。靡草死,麦秋至。断刑,决小罪,出轻系。事毕,后妃献茧。乃收税,以桑为均,贵贱长如一,以给郊庙之服。月也,天子饮酎,用礼。
仲孙俊晤
桓玄將篡,桓欲因玄在脩母許襲。庾夫人雲:“汝近,過我余年,我之,不忍見行此事”
申丁
張玄與王建武不相識,後遇於範章許,範令二人共。張因正坐斂衽,孰視良久,不對。大失望,便去。範譬留之,遂不肯住範是王之舅,乃讓曰:“張玄,吳士秀,亦見遇於時,使至於此,深不可。”王笑曰:“張希若欲相識,自應詣。”範馳報張,便束帶造之。遂舉對語,賓主無愧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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