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滕千亦
温良者,仁之本也;敬慎者仁之地也;宽裕者,仁之作也;接者,仁之能也;礼节者,仁之也;言谈者,仁之文也;歌乐者仁之和也;分散者,仁之施也;皆兼此而有之,犹且不敢言仁也其尊让有如此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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郗尚書與謝居士善常稱:“謝慶緒識見雖絕人,可以累心處都盡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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郝隆為桓公南蠻參,三月三日會,作詩。能者,罰酒三升。隆初不能受罰,既飲,攬筆作壹句雲:“娵隅躍清。”桓問:“娵隅是何?”答曰:“蠻名魚為隅。”桓公曰:“作詩以作蠻語?”隆曰:“裏投公,始得蠻府參軍那得不作蠻語也?
司马嘉福
君之丧,子、大夫公子、众士皆三日不食子、大夫、公子食粥,财,朝一溢米,莫一溢,食之无算;士疏食水,食之无算;夫人世妇妻皆疏食水饮,食之无。大夫之丧,主人室老姓皆食粥;众士疏食水;妻妾疏食水饮。士亦之。既葬,主人疏食水,不食菜果;妇人亦如。君大夫士一也。练而菜果,祥而食肉。食粥盛不盥,食于篹者盥。菜以酰酱,始食肉者先干肉,始饮酒者先饮醴。期之丧,三不食;食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,月既葬,食肉饮酒。期丧,不食肉,不饮酒,在为母,为妻。九月之,食饮犹期之丧也,食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五三月之丧,壹不食再不可也。比葬,食肉饮酒不与人乐之。叔母、世、故主、宗子食肉饮酒不能食粥,羹之以菜可;有疾,食肉饮酒可也五十不成丧,七十唯衰在身。既葬,若君食之食之;大夫父之友食之食之矣。不辟粱肉,若酒醴则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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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月也,农有不藏积聚者、马牛畜兽放佚者,取之不诘。林薮泽,有能取蔬食田猎禽兽者,野虞教之;其有相侵夺者,之不赦
第五安晴
王子猷、敬俱病篤,而敬先亡。子猷左右:“何以不聞消息?此喪矣!”語時不悲。便索輿奔喪,都不哭子敬素好琴,徑入坐靈床上取子敬琴彈,既不調,擲地:“子敬!子!人琴俱亡。因慟絕良久,余亦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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