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顧悅與簡文年,而發蚤白。文曰:“卿何以白?”對曰:“柳之姿,望秋而;松柏之質,經彌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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鄭玄欲註春秋,尚未成時,行與子慎遇宿客舍,先相識,服在外車上人說己註傳意。玄之良久,多與己同玄就車與語曰:“久欲註,尚未了。君向言,多與吾同今當盡以所註與君”遂為服氏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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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尹商与陈弃疾追师,及之。弃疾谓工尹阳曰:“王也,子手弓可。”手弓“子射诸。射之,毙一,韔弓。又,谓之,又二人。每毙人,掩其目止其御曰:朝不坐,燕与,杀三人亦足以反命。”孔子曰“杀人之中又有礼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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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之丧,子、大夫、公、众士皆三日不食。子、大、公子食粥,纳财,朝一溢,莫一溢米,食之无算;士食水饮,食之无算;夫人世诸妻皆疏食水饮,食之无算大夫之丧,主人室老子姓皆粥;众士疏食水饮;妻妾疏水饮。士亦如之。既葬,主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;妇人如之。君大夫士一也。练而菜果,祥而食肉。食粥于盛盥,食于篹者盥。食菜以酰,始食肉者先食干肉,始饮者先饮醴酒。期之丧,三不;食: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三月既葬,食肉饮酒。期终,不食肉,不饮酒,父在为,为妻。九月之丧,食饮犹之丧也,食肉饮酒,不与人之。五月三月之丧,壹不食不食可也。比葬,食肉饮酒不与人乐之。叔母、世母、主、宗子食肉饮酒。不能食,羹之以菜可也;有疾,食饮酒可也。五十不成丧,七唯衰麻在身。既葬,若君食则食之;大夫父之友食之则之矣。不辟粱肉,若有酒醴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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桓公北征經金城,見前為瑯時種柳,皆已十圍,慨然曰:“猶如此,人何以堪!”攀枝執條泫然流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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謝遏諸人共道林優劣,謝公雲:先輩初不臧貶七賢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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