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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壶之,主人奉矢司射奉中,人执壶。主请曰:“某枉矢哨壶,以乐宾。”曰:“子有酒嘉肴,某赐矣,又重乐,敢辞。主人曰:“矢哨壶,不辞也,敢以。”宾曰:某既赐矣,重以乐,敢辞。”主人:“枉矢哨,不足辞也敢固以请。宾曰:“某辞不得命,不敬从?”再拜受,主般还,曰:辟。”主人阶上拜送,般还,曰:辟。”已拜受矢,进即楹间,退反,揖宾就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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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父之丧,如未没丧母死,其除父之丧也,服除服。卒事,反丧服。虽父昆弟之丧,如当父母之,其除诸父昆弟之丧也,服其除丧之服。卒事,反服。如三年之丧,则既顈其练祥皆同。王父死,未祥而孙又死,犹是附于王也。有殡,闻外丧,哭之室。入奠,卒奠,出,改即位,如始即位之礼。大、士将与祭于公,既视濯而父母死,则犹是与祭也次于异宫。既祭,释服出门外,哭而归。其它如奔之礼。如未视濯,则使人。告者反,而后哭。如诸昆弟姑姊妹之丧,则既宿则与祭。卒事,出公门,服而后归。其它如奔丧之。如同宫,则次于异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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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云:“孝以事君,弟以长”,示民不贰也,故君子有不谋仕,唯卜之日称二君。丧三年,丧君三年,示民不疑也父母在,不敢有其身,不敢私财,示民有上下也。故天子四之内无客礼,莫敢为主焉。故适其臣,升自阼阶,即位于堂示民不敢有其室也。父母在,献不及车马,示民不敢专也。此坊民,民犹忘其亲而贰其君子云:“礼之先币帛也,欲民先事而后禄也。”先财而后礼则民利;无辞而行情,则民争故君子于有馈者,弗能见则不其馈。《易》曰:“不耕获,菑畬,凶。”以此坊民,民犹禄而贱行。子云:“君子不尽以遗民。”《诗》云:“彼有秉,此有不敛穧,伊寡妇之利”故君子仕则不稼,田则不渔食时不力珍,大夫不坐羊,士坐犬。《诗》云:“采葑采菲无以下体,德音莫违,及尔同。”以此坊民,民犹忘义而争,以亡其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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謝公時兵廝逋亡,近竄南塘,諸舫中。或求壹時搜索謝公不許,:“若不容此輩,何以京都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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庾公臨去顧語鐘後事,以相委。鐘曰“棟折榱崩,之責邪?”庾:“今日之事不容復言,卿期克復之效耳”鐘曰:“想下不愧荀林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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儒有一亩之宫,环堵之,筚门圭窬,蓬户瓮牖;易而出,并日而食,上答之不以疑,上不答不敢以谄。其有如此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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