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桓南郡小兒時,與諸從兄弟養鵝共鬥。南郡鵝每不如,甚以忿。迺夜往鵝欄閑,取諸兄弟鵝殺之。既曉,家人鹹以驚駭,雲變怪,以白車騎。車騎曰:“無致怪,當是南郡戲耳!”問,果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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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孝伯死,縣其首於大。司馬太傅命駕出至標所,視首,曰:“卿何故趣,欲我邪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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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右軍與謝公阮公,至門語謝:故當共推主人。”曰:“推人正自難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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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仲弓為太丘長有劫賊殺財主主者,之。未至發所,道聞有在草不起子者,回往治之。主簿曰:“大,宜先按討。”仲曰:“盜殺財主,何骨肉相殘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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庾長仁與弟入吳,欲住中宿。諸弟先,見群小滿屋都無相避意。仁曰:“我試之。”乃策杖壹小兒,始入,諸客望其神,壹時退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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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则何以至期也曰:至亲以期断。是也?曰:天地则已易,四时则已变矣,其天地之中者,莫不更焉,以是象之也。然何以三年也?曰:加焉尔也,焉使倍之,再期也。由九月以下也?曰:焉使弗及也故三年以为隆,缌小以为杀,期九月以为。上取象于天,下取于地,中取则于人,之所以群居和壹之理矣。故三年之丧,人之至文者也,夫是之至隆。是百王之所同古今之所壹也,未有其所由来者也。孔子:“生三年,然后免父母之怀;夫三年之,天下之达丧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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