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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礼始于冠,本于昏,于丧祭,尊于朝聘,和于射--此礼之大体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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桓玄素輕桓崖,崖京下有好桃,玄連就求,遂不得佳者。玄與殷文書,以為嗤笑曰:“之休明,肅慎貢其楛矢如其不爾,籬壁閑物,不可得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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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右軍與謝太傅共登冶城。悠然遠想,有高世之誌。王謂謝:“夏禹勤王,手足胼胝;文王食,日不暇給。今四郊多壘,宜人自效。而虛談廢務,浮文妨要恐非當今所宜。”謝答曰:“秦商鞅,二世而亡,豈清言致患邪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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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子敬語謝公“公故蕭灑。”謝:“身不蕭灑。君身最得,身正自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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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干昔寝,属其兄弟,命其子尊已曰“如我死,则大为我棺,使二婢子夹我。陈干昔死,其曰:“以殉葬非礼也,况又棺乎?”弗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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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之丧:三日,子、夫人,五日既殡,授大夫世妇杖。、大夫寝门之外杖,寝门之内之;夫人世妇在其次则杖,即则使人执之。子有王命则去杖国君之命则辑杖,听卜有事于则去杖。大夫于君所则辑杖,大夫所则杖。大夫之丧:三日朝既殡,主人主妇室老皆杖。夫有君命则去杖,大夫之命则杖;内子为夫人之命去杖,为妇之命授人杖。士之丧:二日殡,三日而朝,主人杖,妇人杖。于君命夫人之命如大夫,大夫世妇之命如大夫。子皆杖不以即位。大夫士哭殡则杖,柩则辑杖。弃杖者,断而弃之隐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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