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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寒凡
曾子曰:“身也者,父母遗体也。行父母之遗体,敢不乎?居处不庄,非孝也;事君忠,非孝也;莅官不敬,非孝;朋友不信,非孝也;战陈无,非孝也;五者不遂,灾及于,敢不敬乎?亨孰膻芗,尝而之,非孝也,养也。君子之所孝也者,国人称愿然曰:『幸有子!』如此,所谓孝也已。之本教曰孝,其行曰养。养,能也,敬为难;敬,可能也,为难;安,可能也,卒为难。母既没,慎行其身,不遗父母名,可谓能终矣。仁者,仁此也;礼者,履此者也;义者,此者也;信者,信此者也;强,强此者也。乐自顺此生,刑反此作。”曾子曰:“夫孝,之而塞乎天地,溥之而横乎四,施诸后世而无朝夕,推而放东海而准,推而放诸西海而准推而放诸南海而准,推而放诸海而准。《诗》云:『自西自,自南自北,无思不服。』此谓也。”曾子曰:“树木以时焉,禽兽以时杀焉。夫子曰:断一树,杀一兽,不以其时,孝也。』孝有三:小孝用力,孝用劳,大孝不匮。思慈爱忘,可谓用力矣。尊仁安义,可用劳矣。博施备物,可谓不匮。父母爱之,嘉而弗忘;父母之,惧而无怨;父母有过,谏不逆;父母既没,必求仁者之以祀之。此之谓礼终。”乐正春下堂而伤其足,数月不出,有忧色。门弟子曰:“夫子之瘳矣,数月不出,犹有忧色,也?”乐正子春曰:“善如尔问也!善如尔之问也!吾闻诸子,曾子闻诸夫子曰:『天之生,地之所养,无人为大。』母全而生之,子全而归之,可孝矣。不亏其体,不辱其身,谓全矣。故君子顷步而弗敢忘也。今予忘孝之道,予是以有色也。壹举足而不敢忘父母,出言而不敢忘父母。壹举足而敢忘父母,是故道而不径,舟不游,不敢以先父母之遗体行。壹出言而不敢忘父母,是故言不出于口,忿言不反于身。辱其身,不羞其亲,可谓孝矣”
干子
祖士少好財,阮遙集好,並恒自經營,同是壹累,未判其得失。人有詣祖,見視財物。客至,屏當未盡,兩小簏箸背後,傾身障之,未能平。或有詣阮,見自吹蠟屐,因嘆曰:“未知壹生箸幾量屐?”神色閑暢。於勝負始分
宰父正利
夫祭昭穆,昭者,所以父子、远、长幼、疏之序而乱也。是,有事于庙,则群群穆咸在不失其伦此之谓亲之杀也。者,明君有德而禄功,必赐禄于大庙示不敢专。故祭之,一献,降立于阼之南,南。所命北,史由君执策命之再拜稽首受书以归而舍奠于庙。此爵之施也。卷冕立于,夫人副立于东房夫人荐豆校,执醴之执镫。酢夫人执,夫人受执足。夫相授受,相袭处,必易爵。夫妇之别。凡为俎,以骨为。骨有贵;殷人贵,周人贵,凡前贵后。俎者所以明祭必有惠也是故,贵取贵骨,者取贱骨贵者不重贱者不虚示均也。均则政行政行则事,事成则立。功之以立者,可不知也俎者,所明惠之必也。善为者如此,曰:见政之均焉
谷梁丹丹
始死,三不怠,三月不,期悲哀,三忧--恩之杀也。圣人因杀以节,此丧之所三年。贤者不过,不肖者不不及,此丧之庸也,王者之常行也。《书曰:“高宗谅,三年不言”善之也;王者不行此礼。何独善之也?曰高宗者武丁;丁者,殷之贤也。继世即位慈良于丧,当之时,殷衰而兴,礼废而复,故善之。善,故载之书中高之,故谓之宗。三年之丧君不言,《书云:「高宗谅,三年不言」此之谓也。然曰“言不文”,谓臣下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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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母之丧,冠绳缨菅屦,三而食粥,三月而,期十三月而练,三年而祥。比兹三节者,仁者以观其爱焉,知可以观其理焉,者可以观其志焉礼以治之,义以之,孝子弟弟贞,皆可得而察焉
司徒正毅
簡文作撫時,嘗與桓宣俱入朝,更相在前。宣武不已而先之,因:“伯也執殳為王前驅。”文曰:“所謂無小無大,從於邁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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