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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尹商与陈弃疾追师,及之。弃疾谓工尹阳曰:“王也,子手弓可。”手弓“子射诸。射之,毙一,韔弓。又,谓之,又二人。每毙人,掩其目止其御曰:朝不坐,燕与,杀三人亦足以反命。”孔子曰“杀人之中又有礼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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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天子器则上衡,君则平衡,夫则绥之,则提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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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長豫幼便和,丞相愛恣甚篤。共圍棋,丞相欲舉,長豫按指不聽。相笑曰:“詎得爾相與似有瓜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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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子之五官:司徒、司马、司空司士、司寇,典司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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麻者不绅,执不麻。麻不加于采国禁哭,则止朝夕奠。即位自因也。子哭不偯,不踊,杖,不菲,不庐。子曰:“伯母、叔,疏衰,踊不绝地姑姊妹之大功,踊于地。如知此者,文矣哉!由文矣哉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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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之丧,子、大夫、子、众士皆三日不食。子大夫、公子食粥,纳财,一溢米,莫一溢米,食之算;士疏食水饮,食之无;夫人世妇诸妻皆疏食水,食之无算。大夫之丧,人室老子姓皆食粥;众士食水饮;妻妾疏食水饮。亦如之。既葬,主人疏食饮,不食菜果;妇人亦如。君大夫士一也。练而食果,祥而食肉。食粥于盛盥,食于篹者盥。食菜以酱,始食肉者先食干肉,饮酒者先饮醴酒。期之丧三不食;食:疏食水饮,食菜果,三月既葬,食肉酒。期终丧,不食肉,不酒,父在为母,为妻。九之丧,食饮犹期之丧也,肉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五三月之丧,壹不食再不食也。比葬,食肉饮酒,不人乐之。叔母、世母、故、宗子食肉饮酒。不能食,羹之以菜可也;有疾,肉饮酒可也。五十不成丧七十唯衰麻在身。既葬,君食之则食之;大夫父之食之则食之矣。不辟粱肉若有酒醴则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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