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桓宣既廢太宰子,仍上曰:“應近情,以遠計。若太宰父子可無後憂”簡文手表曰:“不忍言,過於言?宣武又重,辭轉苦。簡文更曰:“若室靈長,公便宜奉此詔。如運去矣,避賢路!桓公讀詔手戰流汗於此乃止太宰父子遠徙新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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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言之曰:“为上易事也为下易知也,则刑不烦矣。”曰:“好贤如《缁衣》,恶恶《巷伯》,则爵不渎而民作愿刑不试而民咸服。大雅曰:‘刑文王,万国作孚。’”子曰“夫民,教之以德,齐之以礼则民有格心;教之以政,齐之刑,则民有遁心。故君民者,以爱之,则民亲之;信以结之则民不倍;恭以莅之,则民有心。《甫刑》曰:‘苗民罪用,制以刑,惟作五虐之刑曰法是以民有恶德,而遂绝其世也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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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言之:“归乎!子隐而显,不矜而庄,厉而威,不言而信。”曰:“君子不失足于人不失色于人,不失口于,是故君子貌足畏也,足惮也,言足信也。《刑》曰:‘敬忌而罔有言在躬。’”子曰:“袭之不相因也,欲民之相渎也。”子曰:“祭敬,不继之以乐;朝极,不继之以倦。”子曰“君子慎以辟祸,笃以掩,恭以远耻。”子曰“君子庄敬日强,安肆偷。君子不以一日使其儳焉,如不终日。”子:“齐戒以事鬼神,择月以见君,恐民之不敬。”子曰:“狎侮,死而不畏也。”子曰:“辞不相接也,无礼不相也;欲民之毋相亵也。易》曰:‘初筮告,再渎,渎则不告。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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豫章太守邵,是雍之子邵在郡卒,雍集僚屬,自圍。外啟信至,無兒書,雖神不變,而心了故。以爪掐掌血流沾褥。賓既散,方嘆曰“已無延陵之,豈可有喪明責?”於是豁散哀,顏色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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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論溫太真,是過江第二之高者。時名輩共說人物,第將盡之閑,溫常失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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邾娄考之丧,徐君容居来吊含曰:“寡君容居坐含进玉,其使容以含。”有曰:“诸侯来辱敝邑者易则易,于于,易于杂未之有也。容居对曰:容居闻之:君不敢忘其,亦不敢遗祖。昔我先驹王西讨济河,无所不斯言也。容,鲁人也,敢忘其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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