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旷丙辰
子云:“孝以事君,弟事长”,示民不贰也,故君有君不谋仕,唯卜之日称二。丧父三年,丧君三年,示不疑也。父母在,不敢有其,不敢私其财,示民有上下。故天子四海之内无客礼,敢为主焉。故君适其臣,升阼阶,即位于堂,示民不敢其室也。父母在,馈献不及马,示民不敢专也。以此坊,民犹忘其亲而贰其君。子:“礼之先币帛也,欲民之事而后禄也。”先财而后礼则民利;无辞而行情,则民。故君子于有馈者,弗能见不视其馈。《易》曰:“不获,不菑畬,凶。”以此坊,民犹贵禄而贱行。子云:君子不尽利以遗民。”《诗云:“彼有遗秉,此有不敛,伊寡妇之利。”故君子仕不稼,田则不渔;食时不力,大夫不坐羊,士不坐犬。诗》云:“采葑采菲,无以体,德音莫违,及尔同死。以此坊民,民犹忘义而争利以亡其身
西门淞
君之丧,、大夫、公子众士皆三日不。子、大夫、子食粥,纳财朝一溢米,莫溢米,食之无;士疏食水饮食之无算;夫世妇诸妻皆疏水饮,食之无。大夫之丧,人室老子姓皆粥;众士疏食饮;妻妾疏食饮。士亦如之既葬,主人疏水饮,不食菜;妇人亦如之君大夫士一也练而食菜果,而食肉。食粥盛不盥,食于者盥。食菜以酱,始食肉者食干肉,始饮者先饮醴酒。之丧,三不食食:疏食水饮不食菜果,三既葬,食肉饮。期终丧,不肉,不饮酒,在为母,为妻九月之丧,食犹期之丧也,肉饮酒,不与乐之。五月三之丧,壹不食不食可也。比,食肉饮酒,与人乐之。叔、世母、故主宗子食肉饮酒不能食粥,羹以菜可也;有,食肉饮酒可。五十不成丧七十唯衰麻在。既葬,若君之则食之;大父之友食之则之矣。不辟粱,若有酒醴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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羊孚作雪贊:“資清以化,氣以霏。遇象能,即潔成輝。”胤遂以書扇
公羊新利
王丞相儉節,帳甘果,盈溢不散。涉爛敗,都督白之,公舍去。曰:“慎不可大郎知。
瓮己卯
王仲宣好驢。既葬,文帝臨喪,顧語同遊曰“王好驢鳴,可作壹聲以送之。赴客皆壹作驢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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