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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母之君母,母卒则不服。子,母在为妻禫。为慈母后者,庶母可也,为祖庶母可也。为父、妻、长子禫。慈母与妾母,不祭也。丈夫冠而不为殇,妇人笄不为殇。为殇后者,以其服服之久而不葬者,唯主丧者不除;其以麻终月数者,除丧则已。箭笄丧三年。齐衰三月与大功同者,屦。练,筮日筮尸,视濯,皆要杖绳屦。有司告具,而后去杖。日筮尸,有司告事毕而后杖,拜宾。大祥,吉服而筮尸。庶子在之室,则为其母不禫。庶子不以即位。父不主庶子之丧,则孙以即位可也。父在,庶子为妻以杖位可也。诸侯吊于异国之臣,则君为主。诸侯吊,必皮弁锡衰。吊虽已葬,主人必免。主人未丧,则君于不锡衰。养有疾者不丧,遂以主其丧。非养者入主人之,则不易己之丧服。养尊者必易,养卑者否。妾无妾祖姑者,易而祔于女君可也。妇之丧、虞、哭,其夫若子主之。祔,则舅主。士不摄大夫。士摄大夫,唯宗。主人未除丧,有兄弟自他国至则主人不免而为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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孝武甚親敬王國寶王雅。雅薦王珣於帝,欲見之。嘗夜與國寶、相對,帝微有酒色,令珣。垂至,已聞卒傳聲國寶自知才出珣下,恐奪要寵,因曰:“王珣今名流,陛下不宜有酒見之,自可別詔也。”然其言,心以為忠,遂見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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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道人詣謝公東陽時始總角,新起,體未堪勞。與公講論,遂至相苦母王夫人在壁後聽,再遣信令還,而傅留之。王夫人因出雲:“新婦少遭難,壹生所寄,唯此兒。”因流涕抱以歸。謝公語同坐:“家嫂辭情慷慨致可傳述,恨不使士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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範玄平在簡文坐談欲屈,引王長史曰“卿助我。”王曰:此非拔山力所能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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裴郎語林,始,大為遠所傳。時年少,無傳寫,各壹通。載東亭作經公酒壚下,甚有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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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孝伯死,縣其首於大桁。馬太傅命駕出至標所,孰視首,:“卿何故趣,欲殺我邪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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