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悼公之母死,公为之齐衰。有若:“为妾齐衰,礼?”公曰:“吾得乎哉?鲁人以妻我”季子皋葬其妻,人之禾,申祥以告:“请庚之。”子曰:“孟氏不以是予,朋友不以是弃,以吾为邑长于斯。买道而葬,后难也。”仕而未有禄:君有馈焉曰献,焉曰寡君;违而君,弗为服也。虞而尸,有几筵。卒哭讳,生事毕而鬼事已。既卒哭,宰夫木铎以命于宫曰:舍故而讳新。”自门至于库门。二名偏讳,夫子之母名在;言在不称征,征不称在。军有忧则素服哭于库门之,赴车不载橐韔。焚其先人之室,则日哭
原壬子
君之丧子、大夫、子、众士皆日不食。子大夫、公子粥,纳财,一溢米,莫溢米,食之算;士疏食饮,食之无;夫人世妇妻皆疏食水,食之无算大夫之丧,人室老子姓食粥;众士食水饮;妻疏食水饮。亦如之。既,主人疏食饮,不食菜;妇人亦如。君大夫士也。练而食果,祥而食。食粥于盛盥,食于篹盥。食菜以酱,始食肉先食干肉,饮酒者先饮酒。期之丧三不食;食疏食水饮,食菜果,三既葬,食肉酒。期终丧不食肉,不酒,父在为,为妻。九之丧,食饮期之丧也,肉饮酒,不人乐之。五三月之丧,不食再不食也。比葬,肉饮酒,不人乐之。叔、世母、故、宗子食肉酒。不能食,羹之以菜也;有疾,肉饮酒可也五十不成丧七十唯衰麻身。既葬,君食之则食;大夫父之食之则食之。不辟粱肉若有酒醴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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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遗人弓者:张弓尚,弛弓尚角。右手执箫,手承弣。尊卑垂帨。若主拜,则客还辟,辟拜。主自受,由客之左接下承弣乡与客并,然后受。进剑左首。进戈者前其鐏,后刃。进矛戟者前其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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孝武山陵夕,王伯入臨,告其諸弟曰“雖榱桷惟新,便自黍離之哀!
第五映波
闻丧不得奔丧,哭尽哀;故,又哭尽哀。乃为位,括发成踊,袭绖绞带即位,拜宾反成踊。宾出,主人拜送于门外反位;若有宾后至者,拜之成,送宾如初。于又哭,括发袒踊,于三哭,犹括发袒成踊,日成服,于五哭,拜宾送宾如。若除丧而后归,则之墓,哭踊,东括发袒绖,拜宾成踊,宾反位,又哭尽哀,遂除,于不哭。主人之待之也,无变于,与之哭,不踊。自齐衰以下所以异者,免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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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子问曰:“卿、大夫为尸于公,受宿矣,而有齐内丧,则如之何?”孔子曰“出,舍于公馆以待事,礼。”孔子曰:“尸弁冕而出卿、大夫、士皆下之,尸必,必有前驱。”子夏问曰:三年之丧卒哭,金革之事无也者,礼与?初有司与?”子曰:“夏后氏三年之丧,殡而致事,殷人既葬而致事《记》曰:‘君子不夺人之,亦不可夺亲也。’此之谓?”子夏曰:“金革之事无也者,非与?”孔子曰:“闻诸老聃曰:昔者鲁公伯禽为为之也。今以三年之丧,其利者,吾弗知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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