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齐大饥,黔敖食于路,以待饿者食之。有饿者蒙袂屦,贸贸然来。黔左奉食,右执饮,:“嗟!来食。”其目而视之,曰: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。”从谢焉;终不食而死曾子闻之曰:“微?其嗟也可去,其也可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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步兵校尉,廚中有貯酒百斛,阮籍乃為步兵校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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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月也,申严令。命百官贵贱无务内,以会天地之,无有宣出。乃命宰,农事备收,举谷之要,藏帝藉之于神仓,祗敬必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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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之丧,子、大夫、公、众士皆三日不食。子、大、公子食粥,纳财,朝一溢,莫一溢米,食之无算;士食水饮,食之无算;夫人世诸妻皆疏食水饮,食之无算大夫之丧,主人室老子姓皆粥;众士疏食水饮;妻妾疏水饮。士亦如之。既葬,主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;妇人如之。君大夫士一也。练而菜果,祥而食肉。食粥于盛盥,食于篹者盥。食菜以酰,始食肉者先食干肉,始饮者先饮醴酒。期之丧,三不;食: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三月既葬,食肉饮酒。期终,不食肉,不饮酒,父在为,为妻。九月之丧,食饮犹之丧也,食肉饮酒,不与人之。五月三月之丧,壹不食不食可也。比葬,食肉饮酒不与人乐之。叔母、世母、主、宗子食肉饮酒。不能食,羹之以菜可也;有疾,食饮酒可也。五十不成丧,七唯衰麻在身。既葬,若君食则食之;大夫父之友食之则之矣。不辟粱肉,若有酒醴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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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黃門兄弟人俱詣謝公,子、子重多說俗事子敬寒溫而已。出,坐客問謝公“向三賢孰愈?謝公曰:“小者勝。”客曰:“以知之?”謝公:“吉人之辭寡躁人之辭多,推知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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卒哭乃讳。礼,不嫌名。二名不偏讳。逮父母,则讳王父母;不事父母,则不讳王父母君所无私讳,大夫之所公讳。《诗》、《书》讳,临文不讳。庙中不。夫人之讳,虽质君之,臣不讳也;妇讳不出。大功小功不讳。入竟问禁,入国而问俗,入而问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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