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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言之:“子之所谓仁者其乎!《诗》云:凯弟君子,民之母。’凯以强教;弟以说安之。而毋荒,有礼而,威庄而安,孝而敬。使民有父尊,有母之亲。此而后可以为民母矣,非至德其能如此乎?今父亲子也,亲贤而无能;母之亲子,贤则亲之,无则怜之。母,亲不尊;父,尊而亲。水之于民也亲而不尊;火,而不亲。土之于也,亲而不尊;,尊而不亲。命于民也,亲而不;鬼,尊而不亲”子曰:“夏道命,事鬼敬神而之,近人而忠焉先禄而后威,先而后罚,亲而不;其民之敝:蠢愚,乔而野,朴不文。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,先而后礼,先罚而赏,尊而不亲;民之敝:荡而不,胜而无耻。周尊礼尚施,事鬼神而远之,近人忠焉,其赏罚用列,亲而不尊;民之敝:利而巧文而不惭,贼而。”子曰:“夏未渎辞,不求备不大望于民,民厌其亲;殷人未礼,而求备于民周人强民,未渎,而赏爵刑罚穷。”子曰:“虞之道,寡怨于民殷周之道,不胜敝。”子曰:“夏之质,殷周之,至矣。虞夏之不胜其质;殷周质不胜其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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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祭有十伦〕铺设同几,为依神也;祝于室,而出于祊,交神明之道也。君迎而不迎尸,别嫌也。在庙门外,则疑于臣在庙中则全于君;君庙门外则疑于君,入门则全于臣、全于子是故,不出者,明君之义也。夫祭之道,为王父尸。所使为尸,于祭者子行也;父面而事之,所以明子父之道也。此父子之也。尸饮五,君洗玉献卿;尸饮七,以瑶献大夫;尸饮九,以爵献士及群有司,皆齿。明尊卑之等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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袁紹年時,曾遣人以劍擲魏武少下,不箸魏武揆之,後來必高,帖臥床上。至果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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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曰:“鬼神之为德其盛矣乎?视之而弗见,之而弗闻,体物而不可遗使天下之人齐明盛服,以祭祀。洋洋乎如在其上,在其左右。《诗》曰:‘之格思,不可度思!矧可思!’夫微之显,诚之不掩如此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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