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袁惜香
是月也,日分。雷乃发声,电,蛰虫咸动,户始出。先雷三,奋木铎以令兆曰:雷将发声,不戒其容止者,子不备,必有凶。日夜分,则同量,钧衡石,角甬,正权概。是也,耕者少舍。修阖扇,寝庙毕。毋作大事,以农之事
亓官杰
子夏曰:“民父母,既得而闻之;敢问何谓‘五至?”孔子曰:“志所至,诗亦至焉。之所至,礼亦至焉礼之所至,乐亦至。乐之所至,哀亦焉。哀乐相生。是,正明目而视之,可得而见也;倾耳听之,不可得而闻;志气塞乎天地,之谓五至。
栋甲寅
公侯有夫人,有世妇,妻,有妾。夫人自称于天子曰老妇;自称于诸侯,曰寡君;自称于其君,曰小童。世妇以下,自称曰婢子。子父母则自名也
那拉辛酉
君之丧,子、大夫、子、众士皆三日不食。子大夫、公子食粥,纳财,一溢米,莫一溢米,食之算;士疏食水饮,食之无;夫人世妇诸妻皆疏食水,食之无算。大夫之丧,人室老子姓皆食粥;众士食水饮;妻妾疏食水饮。亦如之。既葬,主人疏食饮,不食菜果;妇人亦如。君大夫士一也。练而食果,祥而食肉。食粥于盛盥,食于篹者盥。食菜以酱,始食肉者先食干肉,饮酒者先饮醴酒。期之丧三不食;食:疏食水饮,食菜果,三月既葬,食肉酒。期终丧,不食肉,不酒,父在为母,为妻。九之丧,食饮犹期之丧也,肉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五三月之丧,壹不食再不食也。比葬,食肉饮酒,不人乐之。叔母、世母、故、宗子食肉饮酒。不能食,羹之以菜可也;有疾,肉饮酒可也。五十不成丧七十唯衰麻在身。既葬,君食之则食之;大夫父之食之则食之矣。不辟粱肉若有酒醴则辞
令狐明
王戎父渾有名,官至涼州刺。渾薨,所歷九義故,懷其德惠相率致賻數百萬戎悉不受
巫马丁亥
元帝正,引王丞相禦床,王公辭,中宗引彌苦。王公:“使太陽萬物同暉,下何以瞻仰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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