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阙甲申
蘇峻亂,諸庾散。庾冰時為吳郡單身奔亡,民吏皆。唯郡卒獨以小船冰出錢塘口,蘧篨之。時峻賞募覓冰屬所在搜檢甚急。舍船市渚,因飲酒還,舞棹向船曰:何處覓庾吳郡?此便是。”冰大惶怖然不敢動。監司見小裝狹,謂卒狂醉都不復疑。自送過江,寄山陰魏家,免。後事平,冰欲卒,適其所願。卒:“出自廝下,不名器。少苦執鞭,患不得快飲酒。使酒足余年畢矣,無復須。”冰為起大,市奴婢,使門內百斛酒,終其身。謂此卒非唯有智,亦達生
壤驷俭
为母之君母,母卒则服。宗子,母在为妻禫。慈母后者,为庶母可也,祖庶母可也。为父母、妻长子禫。慈母与妾母,不祭也。丈夫冠而不为殇,人笄而不为殇。为殇后者以其服服之。久而不葬者唯主丧者不除;其余以麻月数者,除丧则已。箭笄丧三年。齐衰三月与大功者,绳屦。练,筮日筮尸视濯,皆要绖杖绳屦。有告具,而后去杖。筮日筮,有司告事毕而后杖,拜宾。大祥,吉服而筮尸。子在父之室,则为其母不。庶子不以杖即位。父不庶子之丧,则孙以杖即位也。父在,庶子为妻以杖位可也。诸侯吊于异国之,则其君为主。诸侯吊,皮弁锡衰。所吊虽已葬,人必免。主人未丧服,则于不锡衰。养有疾者不丧,遂以主其丧。非养者入人之丧,则不易己之丧服养尊者必易服,养卑者否妾无妾祖姑者,易牲而祔女君可也。妇之丧、虞、哭,其夫若子主之。祔,舅主之。士不摄大夫。士大夫,唯宗子。主人未除,有兄弟自他国至,则主不免而为主
伏梦山
世論溫太真,是過江第二之高者。時名輩共說人物,第將盡之閑,溫常失色
黑石之槌
天子之工:曰土工金工、石工木工、兽工草工,典制材。五官致,曰享
仲孙建利
幹寶向劉真長其搜神記,劉曰:卿可謂鬼之董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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