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闾丘甲子
宋襄公葬其人,酰醢百瓮。子曰:“既曰明矣,而又实之。孟献子之丧,司旅归四布。夫子:“可也。”读,曾子曰:“非也,是再告也。成子高寝疾,庆入,请曰:“子病革矣,如至乎病,则如之何?子高曰:“吾闻也:生有益于人死不害于人。吾生无益于人,吾以死害于人乎哉我死,则择不食地而葬我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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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子曰:“孝有三:孝尊亲,其次弗辱,其下养。”公明仪问于曾子曰“夫子可以为孝乎?”曾曰:“是何言与!是何言!君子之所为孝者:先意志,谕父母于道。参,直者也,安能为孝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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聘射之,至大礼也质明而始行,日几中而礼成,非强力者弗能行。故强有力,将以行礼。酒清,人而不敢饮也肉干,人饥不敢食也;莫人倦,齐正齐,而不解惰。以成节,以正君,以亲父子以和长幼。众人之所难而君子行之故谓之有行有行之谓有,有义之谓敢。故所贵勇敢者,贵能以立义也所贵于立义,贵其有行;所贵于有者,贵其行也。故所贵勇敢者,贵敢行礼义也故勇敢强有者,天下无,则用之于义;天下有,则用之于胜。用之于胜则无敌,之于礼义则治;外无敌内顺治,此谓盛德。故王之贵勇敢有力如此也勇敢强有力不用之于礼战胜,而用于争斗,则之乱人。刑行于国,所者乱人也。此则民顺治国安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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姑姊妹,夫死,而夫党兄弟,使夫之人主丧。妻之,虽亲弗主。若无族矣,则后家,东西家无有,则里尹之。或曰:主,而附于夫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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妇祔于祖姑,祖有三人,则祔于亲者其妻为大夫而卒,而其夫不为大夫,而祔其妻则不易牲;妻卒后夫为大夫,而祔于妻,则以大夫牲。为后者,为出母无服。服也者,丧者不祭故。妇人不为主而杖者姑在为夫杖,母为长削杖。女子子在室为母,其主丧者不杖,子一人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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