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澹台杰
子云:上酌民言,下天上施;不酌民言,犯也;下不上施,则乱。”故君子让以莅百姓则民之报礼。《诗》云“先民有言询于刍荛。
皇甫素香
晉文帝二陳共車,喚鐘會同載即駛車委去比出,已遠既至,因嘲曰:“與人行,何以遲?望卿遙遙至。”會答:“矯然懿,何必同群”帝復問會“臯繇何如?”答曰:上不及堯、,下不逮周孔,亦壹時懿士。
巴千亦
是月也,日长至,阴阳争死生分。君子齐戒,处必掩身毋躁。止声色,毋或进。薄滋,毋致和。节嗜欲,定心气,官静事毋刑,以定晏阴之所成鹿角解,蝉始鸣。半夏生,木荣。是月也,毋用火南方。可居高明,可以远眺望,可以升陵,可以处台榭
羊舌映天
有人譏周仆射:“與親言戲,穢雜無檢節。”周曰“吾若萬裏長江,何能不千壹曲。
西门午
君之丧,子、大夫、公、众士皆三日不食。子、大、公子食粥,纳财,朝一溢,莫一溢米,食之无算;士食水饮,食之无算;夫人世诸妻皆疏食水饮,食之无算大夫之丧,主人室老子姓皆粥;众士疏食水饮;妻妾疏水饮。士亦如之。既葬,主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;妇人如之。君大夫士一也。练而菜果,祥而食肉。食粥于盛盥,食于篹者盥。食菜以酰,始食肉者先食干肉,始饮者先饮醴酒。期之丧,三不;食: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三月既葬,食肉饮酒。期终,不食肉,不饮酒,父在为,为妻。九月之丧,食饮犹之丧也,食肉饮酒,不与人之。五月三月之丧,壹不食不食可也。比葬,食肉饮酒不与人乐之。叔母、世母、主、宗子食肉饮酒。不能食,羹之以菜可也;有疾,食饮酒可也。五十不成丧,七唯衰麻在身。既葬,若君食则食之;大夫父之友食之则之矣。不辟粱肉,若有酒醴辞
捷南春
謝遏夏月嘗仰,謝公清晨卒來,暇著衣,跣出屋外方躡履問訊。公曰“汝可謂前倨而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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