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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史康平
麻者不,执玉不麻麻不加于采国禁哭,则朝夕之奠。位自因也。子哭不偯,踊,不杖,菲,不庐。子曰:“伯、叔母,疏,踊不绝地姑姊妹之大,踊绝于地如知此者,文矣哉!由矣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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鐘會四本論,畢,甚欲嵇公壹見置懷中,定,畏其,懷不敢,於戶外擲,便回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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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谓平下在治其国,上老老而兴孝,上长而民兴弟,恤孤而民不,是以君子絜矩之道也所恶于上,以使下,所于下,毋以上;所恶于,毋以先后所恶于后,以从前;所于右,毋以于左;所恶左,毋以交右;此之谓矩之道。《》云:“乐君子,民之母。”民之好好之,民所恶恶之,之谓民之父。《诗》云“节彼南山维石岩岩。赫师尹,民尔瞻。”有者不可以不,辟,则为下僇矣。《》云:“殷未丧师,克上帝。仪监殷,峻命不。”道得众得国,失众失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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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長史嘗,親疏不通。公來,守門人啟之曰:“壹人在門,不敢啟。”王笑曰“此必林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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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祭之为物大矣,其物备矣。顺以备者也,其之本与?是故,君子之教,外则教之以尊其君长,则教之以孝于其亲。是故明君在上,则诸臣服从;事宗庙社稷,则子孙顺孝尽其道,端其义,而教生。是故君子之事君也,必行之,所不安于上,则不使下;所恶于下,则不以上;非诸人,行诸己,非之道也。是故君子之教也必由其本,顺之至也,祭是与?故曰:祭者,教之也已。夫祭有十伦焉;见鬼神之道焉,见君臣之义,见父子之伦焉,见贵贱等焉,见亲疏之杀焉,见赏之施焉,见夫妇之别焉见政事之均焉,见长幼之焉,见上下之际焉。此之十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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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云:“君子弛其之过,而敬其美。”《语》曰:“三年无改于之道,可谓孝矣。”高云:“三年其惟不言,乃讙。”子云:“从命忿,微谏不倦,劳而不,可谓孝矣。”《诗》:“孝子不匮。”子云“睦于父母之党,可谓矣。故君子因睦以合族”《诗》云:“此令兄,绰绰有裕;不令兄弟交相为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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