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孫興為庾公參,共遊白山。衛君在坐,孫:“此子情都不關水,而能文。”庾曰:“衛韻雖不及諸人,傾處亦不近”孫遂沐此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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謝萬在兄前,欲索便器。於時阮思曠坐曰:“新出門戶,而無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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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母之君母,卒则不服。宗子,在为妻禫。为慈母者,为庶母可也,祖庶母可也。为父、妻、长子禫。慈与妾母,不世祭也丈夫冠而不为殇,人笄而不为殇。为后者,以其服服之久而不葬者,唯主者不除;其余以麻月数者,除丧则已箭笄终丧三年。齐三月与大功同者,屦。练,筮日筮尸视濯,皆要绖杖绳。有司告具,而后杖。筮日筮尸,有告事毕而后杖,拜宾。大祥,吉服而尸。庶子在父之室则为其母不禫。庶不以杖即位。父不庶子之丧,则孙以即位可也。父在,子为妻以杖即位可。诸侯吊于异国之,则其君为主。诸吊,必皮弁锡衰。吊虽已葬,主人必。主人未丧服,则于不锡衰。养有疾不丧服,遂以主其。非养者入主人之,则不易己之丧服养尊者必易服,养者否。妾无妾祖姑,易牲而祔于女君也。妇之丧、虞、哭,其夫若子主之祔,则舅主之。士摄大夫。士摄大夫唯宗子。主人未除,有兄弟自他国至则主人不免而为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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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问曰:“死三日而后敛者何也?”曰:孝子亲死,悲哀志,故匍匐而哭之,若将复生然,可得夺而敛之也。故曰三日而后者,以俟其生也;三日而不生,不生矣。孝子之心亦益衰矣;家之计,衣服之具,亦可以成矣;戚之远者,亦可以至矣。是故圣为之断决以三日为之礼制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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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非有行,不相知名;非币,不交不亲。日月以告君,齐以告鬼神,为酒以召乡党僚友,厚其别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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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皇初見賀司,言及吳時事,問“孫皓燒鋸截壹賀,是誰?”司空未言,元皇自憶曰:是賀劭。”司空流曰:“臣父遭遇無,創巨痛深,無以答明詔。”元皇愧,三日不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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