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蕭中郎,孫丞婦父。劉尹在撫軍,時擬為太常,劉雲:“蕭祖周不知可作三公不?自此還,無所不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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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公與嵇、阮壹面,若金蘭。山妻韓氏,覺公二人異於常交,問公。公:“我當年可以為友者,此二生耳!”妻曰:“負之妻亦親觀狐、趙,意欲之,可乎?”他日,二人,妻勸公止之宿,具酒肉夜穿墉以視之,達旦忘反公入曰:“二人何如?”曰:“君才致殊不如,正以識度相友耳。”公曰:伊輩亦常以我度為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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韓康伯數歲,酷貧,至大寒,止襦。母殷夫人自成,令康伯捉熨鬥,康伯曰:“且箸襦尋作復(巾軍)。”兒雲:“已足,不復(巾軍)也。”母問其故?答曰:“在熨鬥中而柄熱,既箸襦,下亦當暖故不須耳。”母甚之,知為國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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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子崩,三日祝先服,五日长服,七日国中男女服,三月天服。虞人致百祀之木,可以为棺者斩之;不至者,废其祀,刎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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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养老:有虞氏以燕礼,后氏以飨礼,殷人以食礼,周修而兼用之。凡五十养于乡,十养于国,七十养于学,达于侯。八十拜君命,一坐再至,亦如之,九十者使人受。五十粻,六十宿肉,七十二膳,八常珍,九十饮食不违寝,膳饮于游可也。六十岁制,七十时,八十月制,九十日修,唯绞衾冒,死而后制。五十始衰,十非肉不饱,七十非帛不暖,十非人不暖,九十虽得人不暖。五十杖于家,六十杖于乡,十杖于国,八十杖于朝,九十天子欲有问焉,则就其室以珍。七十不俟朝,八十月告存,十日有秩。五十不从力政,六不与服戎,七十不与宾客之事八十齐丧之事弗及也。五十而,六十不亲学,七十致政;凡七十以上,唯衰麻为丧。凡三养老皆引年,八十者一子不从,九十者其家不从政;瞽亦如。凡父母在,子虽老不坐。有氏养国老于上庠,养庶老于下;夏后氏养国老于东序,养庶于西序;殷人养国老于右学,庶老于左学;周人养国老于东,养庶老于虞庠,虞庠在国之郊。有虞氏皇而祭,深衣而养;夏后氏收而祭,燕衣而养老殷人冔而祭,缟衣而养老;周冕而祭,玄衣而养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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卒哭乃讳。礼,讳嫌名。二名不偏讳逮事父母,则讳王父;不逮事父母,则不王父母。君所无私讳大夫之所有公讳。《》、《书》不讳,临不讳。庙中不讳。夫之讳,虽质君之前,不讳也;妇讳不出门大功小功不讳。入竟问禁,入国而问俗,门而问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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