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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子问:“祭必有乎?若厌祭可乎?”孔曰:“祭成者必有尸,必以孙。孙,则使人抱。无孙,则于同姓可也祭殇必厌,弗成也。祭丧而无尸,殇之也。”子曰:“有厌,有阳厌”曾子问曰“殇不祔祭何谓阴厌、厌?”孔子:“宗子为而死,庶子为后也。其祭,特牲。殇不举,无俎,无玄酒不告利成,谓阴厌。凡,与无后者祭于宗子之,当室之白尊于东房,谓阳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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斩衰三升,衰四升、五升、升,大功七升、升、九升,小功升、十一升、十升,缌麻十五升其半,有事其缕无事其布曰缌。哀之发于衣服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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謝遏諸人共道竹優劣,謝公雲:“先初不臧貶七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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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元方年十壹時,袁公。袁公問曰:“賢君在太丘,遠近稱之,所履行?”元方曰:“父在太丘,強者綏之以,弱者撫之以仁,恣其安,久而益敬。”袁公:“孤往者嘗為鄴令,行此事。不知卿家君法?孤法卿父?”元方曰“周公、孔子,異世而,周旋動靜,萬裏如壹周公不師孔子,孔子亦師周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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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言之曰:“为上易事也,下易知也,则刑不烦矣。”子曰“好贤如《缁衣》,恶恶如《巷》,则爵不渎而民作愿,刑不试民咸服。大雅曰:‘仪刑文王,国作孚。’”子曰:“夫民,教以德,齐之以礼,则民有格心;之以政,齐之以刑,则民有遁心故君民者,子以爱之,则民亲之信以结之,则民不倍;恭以莅之则民有孙心。《甫刑》曰:‘苗罪用命,制以刑,惟作五虐之刑法。是以民有恶德,而遂绝其世。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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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道真少時,常漁草,善歌嘯,聞者莫不留連有壹老嫗,識其非常人,樂其歌嘯,乃殺豚進之。真食豚盡,了不謝。嫗見飽,又進壹豚,食半余半迺還之。後為吏部郎,嫗為小令史,道真超用之。知所由,問母;母告之。是賫牛酒詣道真,道真曰“去!去!無可復用相報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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