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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孙兴旺
公仪仲子之,檀弓免焉。仲舍其孙而立其子檀弓曰:“何居我未之前闻也。趋而就子服伯子门右,曰:“仲舍其孙而立其子何也?”伯子曰“仲子亦犹行古道也。昔者文王伯邑考而立武王微子舍其孙腯而衍也;夫仲子亦行古之道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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諸葛令王丞相共爭族先後,王:“何不言、王,而雲、葛?”令:“譬言驢,不言馬驢驢寧勝馬邪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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郊之祭也,丧者不敢哭凶服者不敢入国门,敬之至。祭之日,君牵牲,穆答君卿大夫序从。既入庙门,丽碑,卿大夫袒,而毛牛尚耳鸾刀以刲,取膟菺,乃退。祭,祭腥而退,敬之至也。之祭,大报天而主日,配以。夏后氏祭其闇,殷人祭其,周人祭日,以朝及闇。祭于坛,祭月于坎,以别幽明以制上下。祭日于东,祭月西,以别外内,以端其位。出于东,月生于西。阴阳长,终始相巡,以致天下之和天下之礼,致反始也,致鬼也,致和用也,致义也,致也。致反始,以厚其本也;鬼神,以尊上也;致物用,立民纪也。致义,则上下不逆矣。致让,以去争也。合五者,以治天下之礼也,虽奇邪,而不治者则微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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殷侯既廢,桓公語諸人:“少時與淵源共騎竹馬,棄去,己輒取之,故當出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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袂圜以应规;曲袷如矩以方;负绳及踝以应直;下齐如衡以应平。故规者,行举手以容;负绳抱方者,以直其政,其义也。故《易》曰:坤,“二之动,直以方”也。下齐如衡者,以安志而平心也。五法施,故圣人服之。故规矩取其私,绳取其直,权衡取其平,先王贵之。故可以为文,可以武,可以摈相,可以治军旅,且弗费,善衣之次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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