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謝靈運好戴曲柄笠,隱士謂曰:“卿欲希心高,何不能遺曲蓋之貌?”答曰:“將不畏影者,未忘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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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孝伯在京行散,至其王睹戶前,問:“古詩中何為最?”睹思未答。孝伯詠‘所遇無故物,焉得不速老’此句為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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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年之丧,以其丧;非三年之丧,以吉拜三年之丧,如或遗之酒,则受之必三辞。主人绖而受之。如君命,则敢辞,受而荐之。丧者遗人,人遗之,虽酒肉受也。从父昆弟以下,卒哭,遗人可也。县子:“三年之丧,如斩。之丧,如剡。”三年之,虽功衰不吊,自诸侯诸士。如有服而将往哭,则服其服而往。期之,十一月而练,十三月祥,十五月禫。练则吊既葬,大功吊,哭而退不听事焉。期之丧,未,吊于乡人。哭而退,听事焉。功衰吊,待事执事。小功缌,执事不于礼。相趋也,出宫而。相揖也,哀次而退。问也,既封而退。相见。反哭而退。朋友,虞而退。吊,非从主人也四十者执綍:乡人五十从反哭,四十者待盈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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郗太尉晚節好談,雅非所經,而甚矜之。朝覲,以王丞相末年多恨,每見,必欲苦相規。王公知其意,每引作言。臨還鎮,故命駕詣相。丞相翹須厲色,上便言:“方當乖別,必言其所見。”意滿口重辭殊不流。王公攝其次:“後面未期,亦欲盡懷,願公勿復談。”郗大瞋,冰衿而出,不得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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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曰:“政之不也,教之不成也,爵不足劝也,刑罚不足也。故上不可以亵刑轻爵。《康诰》曰:敬明乃罚。’《甫刑曰:‘播刑之不迪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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溫嶠初為琨使來過江。時江左營建始,綱紀未舉。新至,深有諸。既詣王丞相陳主上幽越,稷焚滅,山陵毀之酷,有黍之痛。溫忠慨烈,言與泗俱丞相亦與之對。敘情既畢,深自陳結,丞亦厚相酬納。出,歡然言曰“江左自有管吾,此復何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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