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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甲戌
王朗每以識推華歆。歆蠟日嘗集子侄燕飲,亦學之。有人向華說此事,張曰“王之學華,皆形骸之外,去之以更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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庶子之正于公族,教之以孝弟、睦友子爱,明父子之义、幼之序。其朝于公:朝,则东面北上;臣贵者,以齿。其在外,则以官,司士为之其在宗庙之中,则如朝之位。宗人授事,爵以官。其登馂献受,则以上嗣。庶子治,虽有三命,不逾父。其公大事,则以其服之精粗为序。虽于族之丧亦如之,以次人。若公与族燕,则姓为宾,膳宰为主人公与父兄齿。族食,降一等。其在军,则于公祢。公若有出疆政,庶子以公族之无者守于公宫,正室守庙,诸父守贵宫贵室诸子诸孙守下宫下室五庙之孙,祖庙未毁虽为庶人,冠,取妻必告;死,必赴;练则告。族之相为也,吊不吊,宜免不免,司罚之。至于赗赙承,皆有正焉。公族其死罪,则磬于甸人。刑罪,则纤剸,亦告甸人。公族无宫刑。成,有司谳于公。其罪,则曰“某之罪在辟”;其刑罪,则曰某之罪在小辟”。公:“宥之。”有司又:“在辟。”公又曰“宥之。”有司又曰“在辟。”及三宥,对,走出,致刑于于人。公又使人追之曰“虽然,必赦之。”司对曰:“无及也!反命于公,公素服不,为之变,如其伦之。无服,亲哭之。公朝于内朝,内亲也。有贵者以齿,明父子。外朝以官,体异姓。宗庙之中,以爵为,崇德也。宗人授事官,尊贤也。登馂受以上嗣,尊祖之道也丧纪以服之轻重为序不夺人亲也。公与族则以齿,而孝弟之道矣。其族食世降一等亲亲之杀也。战则守公祢,孝爱之深也。室守大庙,尊宗室,君臣之道着矣。诸父兄守贵室,子弟守下,而让道达矣。五庙孙,祖庙未毁,虽及人,冠,取妻必告,必赴,不忘亲也。亲绝而列于庶人,贱无也。敬吊临赙赗,睦之道也。古者,庶子官治,而邦国有伦;国有伦,而众乡方矣公族之罪,虽亲不以有司,正术也,所以百姓也。刑于隐者,与国人虑兄弟也。弗,弗为服,哭于异姓庙,为忝祖远之也。服居外,不听乐,私之也,骨肉之亲无绝。公族无宫刑,不翦类也。天子视学,大鼓征,所以警众也。至,然后天子至。乃有司行事。兴秩节,先师先圣焉。有司卒,反命。始之养也:东序,释奠于先老,设三老五更群老之席焉。适馔省醴,养老珍,具;遂发咏焉,修之以孝养也。反,歌清庙,既歌而语,成之也。言父子、君、长幼之道,合德音致,礼之大者也。下《象》,舞《大武》大合众以事,达有神兴有德也。正君臣之、贵贱之等焉,而上之义行矣。有司告以阕,王乃命公侯伯子及群吏曰:“反!养幼于东序。”终之以也。是故圣人之记事,虑之以大,爱之以,行之以礼,修之以养,纪之以义,终之仁。是故古之人一举而众皆知其德之备也古之君子,举大事,慎其终始,而众安得喻焉?《兑命》曰:念终始典于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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謝太傅問諸子:“子弟亦何預人,而正欲使其佳?諸人莫有言者,車答曰:“譬如芝蘭樹,欲使其生於階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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鐘毓為黃門郎,機警,在景王坐燕飲時陳群子玄伯、武周元夏同在坐,共嘲毓景王曰:“臯繇何如?”對曰:“古之懿。”顧謂玄伯、元夏:“君子周而不比,而不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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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子猷詣謝公,謝曰:雲何七言詩?”子猷承問,曰:“昂昂若千裏之駒,泛若水中之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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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曰:“下之事上,身不正,言不信,则不壹,行无类也。”子:“言有物而行有格也是以生则不可夺志,死不可夺名。故君子多闻质而守之;多志,质而之;精知,略而行之。君陈》曰:‘出入自尔虞,庶言同。’《诗》:‘淑人君子,其仪一。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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