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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问曰:“冠者不肉袒,何?”曰:冠,至尊也,不居肉袒体也,故为之免以代之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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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郡士元聞司德操在潁,故二千候之。至遇德操采,士元從中謂曰:吾聞丈夫世,當帶佩紫,焉屈洪流之,而執絲之事。”操曰:“且下車,適知邪徑速,不慮道之迷。伯成耦耕不慕諸侯榮;原憲樞,不易官之宅。有坐則華,行則肥,侍女數,然後為。此乃許父所以慷,夷、齊以長嘆。有竊秦之,千駟之,不足貴!”士元:“仆生邊垂,寡大義。若壹叩洪鐘伐雷鼓,不識其音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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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言之“君子之所仁者其难乎《诗》云:凯弟君子,之父母。’以强教之;以说安之。而毋荒,有而亲,威庄安,孝慈而。使民有父尊,有母之。如此而后以为民父母,非至德其能如此乎?父之亲子也亲贤而下无;母之亲子,贤则亲之无能则怜之母,亲而不;父,尊而亲。水之于也,亲而不;火,尊而亲。土之于也,亲而不;天,尊而亲。命之于也,亲而不;鬼,尊而亲。”子曰“夏道尊命事鬼敬神而之,近人而焉,先禄而威,先赏而罚,亲而不;其民之敝蠢而愚,乔野,朴而不。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先罚而后赏尊而不亲;民之敝:荡不静,胜而耻。周人尊尚施,事鬼神而远之,人而忠焉,赏罚用爵列亲而不尊;民之敝:利巧,文而不,贼而蔽。子曰:“夏未渎辞,不备,不大望民,民未厌亲;殷人未礼,而求备民;周人强,未渎神,赏爵刑罚穷。”子曰:虞夏之道,怨于民;殷之道,不胜敝。”子曰“虞夏之质殷周之文,矣。虞夏之不胜其质;周之质不胜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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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之事亲也三谏而不听,则泣而随之。君有,饮药,臣先尝。亲有疾,饮药子先尝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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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子曰:“身者,父母之遗体也行父母之遗体,敢敬乎?居处不庄,孝也;事君不忠,孝也;莅官不敬,孝也;朋友不信,孝也;战陈无勇,孝也;五者不遂,及于亲,敢不敬乎亨孰膻芗,尝而荐,非孝也,养也。子之所谓孝也者,人称愿然曰:『幸有子!』如此,所孝也已。众之本教孝,其行曰养。养可能也,敬为难;,可能也,安为难安,可能也,卒为。父母既没,慎行身,不遗父母恶名可谓能终矣。仁者仁此者也;礼者,此者也;义者,宜者也;信者,信此也;强者,强此者。乐自顺此生,刑反此作。”曾子曰“夫孝,置之而塞天地,溥之而横乎海,施诸后世而无夕,推而放诸东海准,推而放诸西海准,推而放诸南海准,推而放诸北海准。《诗》云:『西自东,自南自北无思不服。』此之也。”曾子曰:“木以时伐焉,禽兽时杀焉。夫子曰:断一树,杀一兽,以其时,非孝也。孝有三:小孝用力中孝用劳,大孝不。思慈爱忘劳,可用力矣。尊仁安义可谓用劳矣。博施物,可谓不匮矣。母爱之,嘉而弗忘父母恶之,惧而无;父母有过,谏而逆;父母既没,必仁者之粟以祀之。之谓礼终。”乐正春下堂而伤其足,月不出,犹有忧色门弟子曰:“夫子足瘳矣,数月不出犹有忧色,何也?乐正子春曰:“善尔之问也!善如尔问也!吾闻诸曾子曾子闻诸夫子曰:天之所生,地之所,无人为大。』父全而生之,子全而之,可谓孝矣。不其体,不辱其身,谓全矣。故君子顷而弗敢忘孝也。今忘孝之道,予是以忧色也。壹举足而敢忘父母,壹出言不敢忘父母。壹举而不敢忘父母,是道而不径,舟而不,不敢以先父母之体行殆。壹出言而敢忘父母,是故恶不出于口,忿言不于身。不辱其身,羞其亲,可谓孝矣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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郗重熙與謝公書,道:“敬仁聞壹年少懷問鼎。不知桓德衰,為復後生可畏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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