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仁协洽
王仲宣好驢鳴。既葬,帝臨其喪,顧語同遊曰:“好驢鳴,可各作壹聲以送之”赴客皆壹作驢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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次国之卿,位当大之中,中当下,下当其大夫。小国上卿,位当国之下卿,当其上大夫下当其下大,其有中士下士者,数居其上之三。凡四海之九州岛,州千里。州,百里之国三,七十里之六十,五十之国百有二,凡二百一国;名山大不以封,其以为附庸间。八州,州百一十国。子之县内,百里之国九七十里之国十有一,五里之国六十三,凡九十国;名山大不以晳,其以禄士,以间田。凡九岛,千七百十三国。天之元士、诸之附庸不与天子百里之以共官,千之内以为御千里之外,方伯。五国为属,属有。十国以为,连有帅。十国以为卒卒有正。二一十国以为,州有伯。州八伯,五六正,百六八帅,三百十六长。八各以其属,于天子之老人,分天下为左右,曰伯。千里之曰甸,千里外,曰采、流。天子:公,九卿,十七大夫,十一元士。国:三卿;命于天子;大夫五人,士二十七人次国:三卿二卿命于天,一卿命于君;下大夫人,上士二七人。小国二卿;皆命其君;下大五人,上士十七人。天使其大夫为监,监于方之国,国三。天子之县诸侯,禄也外诸侯,嗣。制:三公一命卷;若加,则赐也不过九命。国之君,不七命;小国君,不过五。大国之卿不过三命;卿再命,小之卿与下大一命。凡官材,必先论。论辨然后之,任事然爵之,位定后禄之。爵于朝,与士之。刑人于,与众弃之是故公家不刑人,大夫养,士遇之弗与言也;之四方,唯所之,不及政,亦弗故也。诸侯之天子也,比一小聘,三一大聘,五一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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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大將軍始下楊朗苦諫不從,遂王致力,乘“中鳴露車”逕前曰:“下官鼓音,壹進而。”王先把其手曰“事克,當相用為州。”既而忘之,為南郡。王敗後,帝收朗,欲殺之。尋崩,得免。後兼公,署數十人為官。此諸人當時並無,後皆被知遇,於稱其知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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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馬太傅府多士,壹時俊異。庾康雲:“見子嵩在中,常自神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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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珣疾,臨困,王武岡曰:“世論以家領軍比誰?”武岡:“世以比王北中郎”東亭轉臥向壁,嘆:“人固不可以無年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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