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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【转载】GV记事by 羽落星辰 2014/8/20更新至第九章
崔天风
郝隆為桓公南蠻參,三月三日會,作詩。能者,罰酒三升。隆初不能受罰,既飲,攬筆作壹句雲:“娵隅躍清。”桓問:“娵隅是何?”答曰:“蠻名魚為隅。”桓公曰:“作詩以作蠻語?”隆曰:“裏投公,始得蠻府參軍那得不作蠻語也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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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陵季子适齐,于其也,其长子死,葬于嬴博间。孔子曰:“延陵季子吴之习于礼者也。”往而其葬焉。其坎深不至于泉其敛以时服。既葬而封,轮掩坎,其高可隐也。既,左袒,右还其封且号者,曰:“骨肉归复于土,也。若魂气则无不之也,不之也。”而遂行。孔子:“延陵季子之于礼也,合矣乎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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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戎弱冠詣阮籍,劉公榮在坐。阮謂王曰“偶有二鬥美酒,當與共飲。彼公榮者,無預。”二人交觴酬酢,公遂不得壹杯。而言語談,三人無異。或有問之,阮答曰:“勝公榮者不得不與飲酒;不如公者,不可不與飲酒;唯榮,可不與飲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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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曰“下之事也,不从所令,从所行。上是物,下有甚者矣故上之所恶,不可慎也,是之表也。子曰:“立三年,姓以仁遂,岂必尽?《诗》:‘赫赫尹,民具瞻。’《刑》曰:一人有庆兆民赖之’大雅曰‘成王之,下土之。’”子:“上好,则下之仁争先人故长民者志、贞教尊仁,以爱百姓;致行己以其上矣。诗》云:有梏德行四国顺之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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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餉魏武壹杯,魏武啖少許,蓋上題“合”字以示。眾莫能解。次至脩,脩便啖,曰:公教人啖壹口也,何疑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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