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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馬太傅府名士,壹時俊異庾文康雲:“見嵩在其中,常自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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桓公將伐蜀,事諸賢鹹以李勢在既久,承藉累葉,形據上流,三峽未可克。唯劉尹雲:伊必能克蜀。觀其博,不必得,則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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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天錫世涼州,以力弱京師,雖遠方類,亦邊人之也。聞皇京多,欽羨彌至。在渚住,司馬作往詣之。言鄙陋,無可觀。天錫心甚悔,以遐外可以固。王彌有俊美譽,當時聞造焉。既至,錫見其風神清,言話如流,說古今,無不悉。又諳人物族,中來皆有據。天錫訝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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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讣于君,曰:“之臣某死”父母、妻、子,曰:“之臣某之某”。君讣于国之君,曰“寡君不禄敢告于执事”;夫人,:“寡小君禄。”;大之丧,曰:寡君之适子死。”大夫于同国:适,曰:“某禄”;讣于,亦曰:“不禄”;讣他国之君,:“君之外寡大夫某死,讣于适者曰:“吾子外私寡大夫不禄,使某。”讣于士亦曰:“吾之外私寡大某不禄,使实。”士讣同国大夫,:“某死”讣于士,亦:“某死”讣于他国之,曰:“君外臣某死”讣于大夫,:“吾子之私某死”,于士,亦曰“吾子之外某死”。大次于公馆以丧,士练而。士次于公,大夫居庐士居垩室。夫为其父母弟之未为大者之丧,服士服。士为父母兄弟之大夫者之丧服如士服。夫之适子,大夫之服。夫之庶子为夫,则为其母服大夫服其位,与未大夫者齿。之子为大夫则其父母弗主也,使其主之。无子则为之置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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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年之丧,以其拜;非三年之丧,以拜。三年之丧,如或之酒肉,则受之必三。主人衰绖而受之。君命,则不敢辞,受荐之。丧者不遗人,遗之,虽酒肉,受也从父昆弟以下,既卒,遗人可也。县子曰“三年之丧,如斩。之丧,如剡。”三年丧,虽功衰不吊,自侯达诸士。如有服而往哭之,则服其服而。期之丧,十一月而,十三月而祥,十五禫。练则吊。既葬,功吊,哭而退,不听焉。期之丧,未丧,于乡人。哭而退,不事焉。功衰吊,待事执事。小功缌,执事与于礼。相趋也,出而退。相揖也,哀次退。相问也,既封而。相见也。反哭而退朋友,虞附而退。吊非从主人也。四十者綍:乡人五十者从反,四十者待盈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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汝南陳舉,潁川李禮二人,共其功德,不定先後。蔡喈評之曰:陳仲舉強於上,李元禮於攝下。犯難,攝下易”仲舉遂在君之下,元居八俊之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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