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鐘士季精有理,先不識嵇康鐘要於時賢俊之,俱往尋康。康大樹下鍛,向子為佐鼓排。康揚不輟,傍若無人移時不交壹言。起去,康曰:“所聞而來?何所而去?”鐘曰:聞所聞而來,見見而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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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往送,望望然、汲然如有追弗及也;其哭也,皇皇若有求而弗也。故其往也如慕,其也如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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鄭玄欲註春秋傳,尚未成,行與服子慎遇宿客舍,先未識,服在外車上與人說己註傳。玄聽之良久,多與己同。玄車與語曰:“吾久欲註,尚未。聽君向言,多與吾同。今當以所註與君。”遂為服氏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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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之丧,子、大夫公子、众士皆三日不食子、大夫、公子食粥,财,朝一溢米,莫一溢,食之无算;士疏食水,食之无算;夫人世妇妻皆疏食水饮,食之无。大夫之丧,主人室老姓皆食粥;众士疏食水;妻妾疏食水饮。士亦之。既葬,主人疏食水,不食菜果;妇人亦如。君大夫士一也。练而菜果,祥而食肉。食粥盛不盥,食于篹者盥。菜以酰酱,始食肉者先干肉,始饮酒者先饮醴。期之丧,三不食;食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,月既葬,食肉饮酒。期丧,不食肉,不饮酒,在为母,为妻。九月之,食饮犹期之丧也,食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五三月之丧,壹不食再不可也。比葬,食肉饮酒不与人乐之。叔母、世、故主、宗子食肉饮酒不能食粥,羹之以菜可;有疾,食肉饮酒可也五十不成丧,七十唯衰在身。既葬,若君食之食之;大夫父之友食之食之矣。不辟粱肉,若酒醴则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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阮宣伐社樹,人止之。子曰:“而為樹,樹則社亡樹而為社伐樹則社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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