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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史秀华
子云:“夫礼者,所以疑别微,以为民坊者也。”贵贱有等,衣服有别,朝廷位,则民有所让。子云:“无二日,土无二王,家无二,尊无二上,示民有君臣之也。”《春秋》不称楚越之丧,礼君不称天,大夫不称,恐民之惑也。《诗》云:相彼盍旦,尚犹患之。”子:“君不与同姓同车,与异同车不同服,示民不嫌也。以此坊民,民犹得同姓以弒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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車胤父作南郡功曹,太守王之避司馬無忌之,置郡於酆陰。時胤十余歲,胡每出,嘗於籬中而異焉。謂胤父:“此兒當致高。”後遊集,恒之。胤長,又為宣武所知。清通多士之世,官至曹尚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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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服者所从亡则已属从者,所虽没也服。从女君而出则不为女君子服。礼不不禘。世子降妻之父母其为妻也,大夫之适子。父为士,为天子诸侯则祭以天子侯,其尸服士服。父为子诸侯,子士,祭以士其尸服以士。妇当丧而,则除之。父母丧,未而出,则三。既练而出则已。未练反,则期;练而反,则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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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讣于其君,曰:“君臣某死”;父母、妻、长子曰:“君之臣某之某死”。讣于他国之君,曰:“寡君禄,敢告于执事。”;夫人曰:“寡小君不禄。”;大之丧,曰:“寡君之适子某。”大夫讣于同国:适者,:“某不禄”;讣于士,亦:“某不禄”;讣于他国之,曰:“君之外臣寡大夫某”,讣于适者,曰:“吾子外私寡大夫某不禄,使某实”讣于士,亦曰:“吾子之私寡大夫某不禄,使某实。士讣于同国大夫,曰:“某”,讣于士,亦曰:“某死;讣于他国之君,曰:“君外臣某死”,讣于大夫,曰“吾子之外私某死”,讣于,亦曰:“吾子之外私某死。大夫次于公馆以终丧,士而归。士次于公馆,大夫居,士居垩室。大夫为其父母弟之未为大夫者之丧,服如服。士为其父母兄弟之为大者之丧,服如士服。大夫之子,服大夫之服。大夫之庶为大夫,则为其父母服大夫;其位,与未为大夫者齿。之子为大夫,则其父母弗能也,使其子主之。无子,则之置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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殷仲文既素有名望自謂必當阿衡朝政。忽東陽太守,意甚不平。之郡,至富陽,慨然嘆:“看此山川形勢,當出壹孫伯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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