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孝武甚親敬王國寶、雅。雅薦王珣於帝,帝欲之。嘗夜與國寶、雅相對帝微有酒色,令喚珣。垂,已聞卒傳聲,國寶自知出珣下,恐傾奪要寵,因:“王珣當今名流,陛下宜有酒色見之,自可別詔。”帝然其言,心以為忠遂不見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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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丞相雲:“刁玄亮之察察戴若思之巖巖,卞望之之峰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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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讣于其,曰:“君之某死”;父母妻、长子,曰“君之臣某之死”。君讣于国之君,曰:寡君不禄,敢于执事。”;人,曰:“寡君不禄。”;子之丧,曰:寡君之适子某。”大夫讣于国:适者,曰“某不禄”;于士,亦曰:某不禄”;讣他国之君,曰“君之外臣寡夫某死”,讣适者,曰:“子之外私寡大某不禄,使某。”讣于士,曰:“吾子之私寡大夫某不,使某实。”讣于同国大夫曰:“某死”讣于士,亦曰“某死”;讣他国之君,曰“君之外臣某”,讣于大夫曰:“吾子之私某死”,讣士,亦曰:“子之外私某死。大夫次于公以终丧,士练归。士次于公,大夫居庐,居垩室。大夫其父母兄弟之为大夫者之丧服如士服。士其父母兄弟之大夫者之丧,如士服。大夫适子,服大夫服。大夫之庶为大夫,则为父母服大夫服其位,与未为夫者齿。士之为大夫,则其母弗能主也,其子主之。无,则为之置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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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言之:“为上易也,为下易也,则刑不矣。”子曰“好贤如《衣》,恶恶《巷伯》,爵不渎而民愿,刑不试民咸服。大曰:‘仪刑王,万国作。’”子曰“夫民,教以德,齐之礼,则民有心;教之以,齐之以刑则民有遁心故君民者,以爱之,则亲之;信以之,则民不;恭以莅之则民有孙心《甫刑》曰‘苗民罪用,制以刑,作五虐之刑法。是以民恶德,而遂其世也。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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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戎為侍中,南郡太守肇遺筒中箋布五端,戎雖不,厚報其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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