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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之丧:三,子、夫人杖,日既殡,授大夫妇杖。子、大夫门之外杖,寝门内辑之;夫人世在其次则杖,即则使人执之。子王命则去杖,国之命则辑杖,听有事于尸则去杖大夫于君所则辑,于大夫所则杖大夫之丧:三日朝既殡,主人主室老皆杖。大夫君命则去杖,大之命则辑杖;内为夫人之命去杖为世妇之命授人。士之丧:二日殡,三日而朝,人杖,妇人皆杖于君命夫人之命大夫,于大夫世之命如大夫。子杖,不以即位。夫士哭殡则杖,柩则辑杖。弃杖,断而弃之于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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桓公欲遷都,以張拓之業。孫長樂上表,諫此甚有理。桓見表心服,而其為異,令人致意孫雲:君何不尋遂初賦,而強知家國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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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子曰:无于内者,观物弗察矣。欲察物而由礼,弗之得矣故作事不以礼,之敬矣。出言不礼,弗之信矣。曰:“礼也者,之致也。”是故先王之制礼也,其财物而致其义尔。故作大事,顺天时,为朝夕放于日月,为高因丘陵,为下必川泽。是故天时泽,君子达亹亹。是故昔先王尚德、尊有道、任能;举贤而置之聚众而誓之。是因天事天,因地地,因名山升中天,因吉土以飨于郊。升中于天而凤凰降、龟龙;飨帝于郊,而雨节、寒暑时。故圣人南面而立而天下大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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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曰:“民以君为心君以民为体;心庄则体舒心肃则容敬。心好之,身安之;君好之,民必欲之心以体全,亦以体伤;君民存,亦以民亡。《诗》:‘昔吾有先正,其言明清,国家以宁,都邑以成庶民以生;谁能秉国成,自为正,卒劳百姓。《君》曰:‘夏日暑雨,小民曰怨;资冬祁寒,小民亦曰怨。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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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左太常父子並能言理亦有辯訥異。揚州談至劇,常輒雲:汝更思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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羊孚年三十壹,桓玄與羊欣書曰“賢從情所信寄,疾而殞,祝予之嘆如何可言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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