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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年之丧,以其拜;非三年之丧,以拜。三年之丧,如或之酒肉,则受之必三。主人衰绖而受之。君命,则不敢辞,受荐之。丧者不遗人,遗之,虽酒肉,受也从父昆弟以下,既卒,遗人可也。县子曰“三年之丧,如斩。之丧,如剡。”三年丧,虽功衰不吊,自侯达诸士。如有服而往哭之,则服其服而。期之丧,十一月而,十三月而祥,十五禫。练则吊。既葬,功吊,哭而退,不听焉。期之丧,未丧,于乡人。哭而退,不事焉。功衰吊,待事执事。小功缌,执事与于礼。相趋也,出而退。相揖也,哀次退。相问也,既封而。相见也。反哭而退朋友,虞附而退。吊非从主人也。四十者綍:乡人五十者从反,四十者待盈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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殷仲父病虛悸聞床下蟻,謂是牛。孝武不是殷公,仲堪“有殷,病如不?”仲流涕而起:“臣進唯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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齊王冏為大司馬輔政,紹為侍中,詣冏咨事。冏設會,召葛旟董艾等共論時宜旟等白冏:“嵇侍中善於絲,公可令操之。”遂送樂器紹推卻不受。冏曰:“今日為歡,卿何卻邪?”紹曰:公協輔皇室,令作事可法。雖官卑,職備常伯。操絲比,蓋樂官之事,不可以先王服,為吳人之業。今逼高命不敢茍辭,當釋冠冕,襲私,此紹之心也。”旟等不自而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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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朗每以度推華歆。歆日,嘗集子侄飲,王亦學之有人向張華說事,張曰:“之學華,皆是骸之外,去之以更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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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人共論晉武帝出王之與立惠帝,其失孰?多謂立惠帝為重。桓曰:“不然,使子繼父,弟承家祀,有何不可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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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人目“夏侯太初朗朗如日之入懷,李安國頹唐如玉山之將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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