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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珣、郗超並有奇才,大司馬所眷拔。珣為主簿,為記室參軍。超為人多須,狀短小。於時荊州為之語曰“髯參軍,短主簿。能令公,能令公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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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導、溫嶠俱見明帝,帝問前世所以得天下之由。溫未答。,王曰:“溫嶠年少未諳,臣為下陳之。”王迺具敘宣王創業之,誅夷名族,寵樹同己。及文王末,高貴鄉公事。明帝聞之,覆著床曰:“若如公言,祚安得長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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撫軍問殷浩:“卿定如裴逸民?”良久答曰:故當勝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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杜弘治崩,哀容不。庾公顧謂客曰:“弘至羸,不可致哀。”又:“弘治哭可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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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母之君母,母卒则不服。子,母在为妻禫。为慈母后者,庶母可也,为祖庶母可也。为父、妻、长子禫。慈母与妾母,不祭也。丈夫冠而不为殇,妇人笄不为殇。为殇后者,以其服服之久而不葬者,唯主丧者不除;其以麻终月数者,除丧则已。箭笄丧三年。齐衰三月与大功同者,屦。练,筮日筮尸,视濯,皆要杖绳屦。有司告具,而后去杖。日筮尸,有司告事毕而后杖,拜宾。大祥,吉服而筮尸。庶子在之室,则为其母不禫。庶子不以即位。父不主庶子之丧,则孙以即位可也。父在,庶子为妻以杖位可也。诸侯吊于异国之臣,则君为主。诸侯吊,必皮弁锡衰。吊虽已葬,主人必免。主人未丧,则君于不锡衰。养有疾者不丧,遂以主其丧。非养者入主人之,则不易己之丧服。养尊者必易,养卑者否。妾无妾祖姑者,易而祔于女君可也。妇之丧、虞、哭,其夫若子主之。祔,则舅主。士不摄大夫。士摄大夫,唯宗。主人未除丧,有兄弟自他国至则主人不免而为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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