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京以文
天子之方千里,公田方百里,七十里,子五十里。不五十里者,合于天子,于诸侯曰附。天子之三之田视公侯天子之卿视,天子之大视子男,天之元士视附。
祝曼云
殷、謝人共集。謝問殷:“眼屬萬形,萬來入眼不?
秋慧月
昔者有虞氏贵而尚齿,后氏贵爵尚齿,殷贵富而尚,周人贵而尚齿。夏殷周,下之盛王,未有遗者。年之乎天下,矣;次乎亲也。是朝廷同爵尚齿。七杖于朝,问则席。十不俟朝君问则就,而弟达朝廷矣。,肩而不,不错则。见老者则车徒辟斑白者不其任行乎路,而弟乎道路矣居乡以齿而老穷不,强不犯,众不暴,而弟达州巷矣。之道,五不为甸徒颁禽隆诸者,而弟乎搜狩矣军旅什伍同爵则尚,而弟达军旅矣。弟发诸朝,行乎道,至乎州,放乎搜,修乎军,众以义之,而弗犯也
赫连利君
君之丧,子大夫、公子、众皆三日不食。子大夫、公子食粥纳财,朝一溢米莫一溢米,食之算;士疏食水饮食之无算;夫人妇诸妻皆疏食水,食之无算。大之丧,主人室老姓皆食粥;众士食水饮;妻妾疏水饮。士亦如之既葬,主人疏食饮,不食菜果;人亦如之。君大士一也。练而食果,祥而食肉。粥于盛不盥,食篹者盥。食菜以酱,始食肉者先干肉,始饮酒者饮醴酒。期之丧三不食;食:疏水饮,不食菜果三月既葬,食肉酒。期终丧,不肉,不饮酒,父为母,为妻。九之丧,食饮犹期丧也,食肉饮酒不与人乐之。五三月之丧,壹不再不食可也。比,食肉饮酒,不人乐之。叔母、母、故主、宗子肉饮酒。不能食,羹之以菜可也有疾,食肉饮酒也。五十不成丧七十唯衰麻在身既葬,若君食之食之;大夫父之食之则食之矣。辟粱肉,若有酒则辞
端木春芳
晋献公之丧,秦穆使人吊公子重耳,且曰“寡人闻之:亡国恒于,得国恒于斯。虽吾子然在忧服之中,丧亦不久也,时亦不可失也。子其图之。”以告舅犯舅犯曰:“孺子其辞焉丧人无宝,仁亲以为宝父死之谓何?又因以为,而天下其孰能说之?子其辞焉。”公子重耳客曰:“君惠吊亡臣重,身丧父死,不得与于泣之哀,以为君忧。父之谓何?或敢有他志,辱君义。”稽颡而不拜哭而起,起而不私。子以致命于穆公。穆公曰“仁夫公子重耳!夫稽而不拜,则未为后也,不成拜;哭而起,则爱也;起而不私,则远利。
淳于代儿
博闻强而让,敦善而不怠,谓君子。君子尽人之欢,竭人之忠,全交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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