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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子曰:“身也者父母之遗体也。行父母遗体,敢不敬乎?居处庄,非孝也;事君不忠非孝也;莅官不敬,非也;朋友不信,非孝也战陈无勇,非孝也;五不遂,灾及于亲,敢不乎?亨孰膻芗,尝而荐,非孝也,养也。君子所谓孝也者,国人称愿曰:『幸哉有子!』如,所谓孝也已。众之本曰孝,其行曰养。养,能也,敬为难;敬,可也,安为难;安,可能,卒为难。父母既没,行其身,不遗父母恶名可谓能终矣。仁者,仁者也;礼者,履此者也义者,宜此者也;信者信此者也;强者,强此也。乐自顺此生,刑自此作。”曾子曰:“夫,置之而塞乎天地,溥而横乎四海,施诸后世无朝夕,推而放诸东海准,推而放诸西海而准推而放诸南海而准,推放诸北海而准。《诗》:『自西自东,自南自,无思不服。』此之谓。”曾子曰:“树木以伐焉,禽兽以时杀焉。子曰:『断一树,杀一,不以其时,非孝也。孝有三:小孝用力,中用劳,大孝不匮。思慈忘劳,可谓用力矣。尊安义,可谓用劳矣。博备物,可谓不匮矣。父爱之,嘉而弗忘;父母之,惧而无怨;父母有,谏而不逆;父母既没必求仁者之粟以祀之。之谓礼终。”乐正子春堂而伤其足,数月不出犹有忧色。门弟子曰:夫子之足瘳矣,数月不,犹有忧色,何也?”正子春曰:“善如尔之也!善如尔之问也!吾诸曾子,曾子闻诸夫子:『天之所生,地之所,无人为大。』父母全生之,子全而归之,可孝矣。不亏其体,不辱身,可谓全矣。故君子步而弗敢忘孝也。今予孝之道,予是以有忧色。壹举足而不敢忘父母壹出言而不敢忘父母。举足而不敢忘父母,是道而不径,舟而不游,敢以先父母之遗体行殆壹出言而不敢忘父母,故恶言不出于口,忿言反于身。不辱其身,不其亲,可谓孝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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季武成寝,杜之葬在西之下,请葬焉,许。入宫而敢哭。武曰:“合非古也,周公以来未之有改。吾许其而不许其,何居?命之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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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夫降其庶子,孙不降其父。大夫不士之丧。为慈母之父无服。夫为人后者,妻为舅姑大功。士祔大夫则易牲。继父不居也者;必尝同居。无主后。同财而祭其祢为同居;有主后者异居。哭朋友者于门之右南面。祔葬者不宅。士大夫不得祔于侯,祔于诸祖父之为大夫者,其妻祔于诸姑,妾祔于妾祖姑;则中一以上而祔。祔以其昭穆。诸侯不得于天子,天子、诸侯大夫可以祔于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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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之丧:三,子、夫人杖,日既殡,授大夫妇杖。子、大夫门之外杖,寝门内辑之;夫人世在其次则杖,即则使人执之。子王命则去杖,国之命则辑杖,听有事于尸则去杖大夫于君所则辑,于大夫所则杖大夫之丧:三日朝既殡,主人主室老皆杖。大夫君命则去杖,大之命则辑杖;内为夫人之命去杖为世妇之命授人。士之丧:二日殡,三日而朝,人杖,妇人皆杖于君命夫人之命大夫,于大夫世之命如大夫。子杖,不以即位。夫士哭殡则杖,柩则辑杖。弃杖,断而弃之于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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殷仲堪雲:“三日不道德經,便覺舌本閑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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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月也,申严号令。命官贵贱无不务内,以会天地藏,无有宣出。乃命冢宰,事备收,举五谷之要,藏帝之收于神仓,祗敬必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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