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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公與嵇、阮壹面契若金蘭。山妻韓氏,公與二人異於常交,問。公曰:“我當年可以友者,唯此二生耳!”曰:“負羈之妻亦親觀、趙,意欲窺之,可乎”他日,二人來,妻勸止之宿,具酒肉。夜穿以視之,達旦忘反。公曰:“二人何如?”妻:“君才致殊不如,正以識度相友耳。”公曰“伊輩亦常以我度為勝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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車胤父南平郡功曹太守王胡之司馬無忌之,置郡於酆。是時胤十歲,胡之每,嘗於籬中而異焉。謂父曰:“此當致高名。後遊集,恒之。胤長,為桓宣武所。清通於多之世,官至曹尚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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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言之:“君之所谓仁者其难乎《诗》云:‘凯弟子,民之父母。’以强教之;弟以说之。乐而毋荒,有而亲,威庄而安,慈而敬。使民有父尊,有母之亲。如而后可以为民父母,非至德其孰能如乎?今父之亲子也亲贤而下无能;母亲子也,贤则亲之无能则怜之。母,而不尊;父,尊而亲。水之于民也,而不尊;火,尊而亲。土之于民也,而不尊;天,尊而亲。命之于民也,而不尊;鬼,尊而亲。”子曰:“夏尊命,事鬼敬神而之,近人而忠焉,禄而后威,先赏而罚,亲而不尊;其之敝:蠢而愚,乔野,朴而不文。殷尊神,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,先罚后赏,尊而不亲;民之敝:荡而不静胜而无耻。周人尊尚施,事鬼敬神而之,近人而忠焉,赏罚用爵列,亲而尊;其民之敝:利巧,文而不惭,贼蔽。”子曰:“夏未渎辞,不求备,大望于民,民未厌亲;殷人未渎礼,求备于民;周人强,未渎神,而赏爵罚穷矣。”子曰:虞夏之道,寡怨于;殷周之道,不胜敝。”子曰:“虞之质,殷周之文,矣。虞夏之文不胜质;殷周之质不胜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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卫司徒敬子死,子吊焉,主人未小敛,绖往。子游吊焉,主人既敛,子游出,绖反哭,夏曰:“闻之也与?”:“闻诸夫子,主人未服,则不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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斩衰三升,衰四升、五升、升,大功七升、升、九升,小功升、十一升、十升,缌麻十五升其半,有事其缕无事其布曰缌。哀之发于衣服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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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湛好於齋前種松柏時袁山松出遊,每好令左作挽歌。時人謂“張屋下屍,袁道上行殯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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