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拓跋园园
司空顧和與時賢清言,張玄之、顧敷中外孫,年並七歲,床邊戲。於時聞語,情如不相屬。瞑於燈,二兒共敘客主之言都無遺失。顧公越席提其耳曰:“不意衰復生此寶。
桃沛
大夫七十而致事。不得谢,则必赐之几杖行役以妇人。适四方,安车。自称曰老夫,于国则称名;越国而问焉必告之以其制
羊舌痴安
纳女于天子,曰备百姓;国君,曰备酒浆;于大夫,曰扫洒
贤畅
子曰:“小人溺于,君子溺于口,大人溺民,皆在其所亵也。夫近于人而溺人,德易狎难亲也,易以溺人;口而烦,易出难悔,易以人;夫民闭于人,而有心,可敬不可慢,易以人。故君子不可以不慎。《太甲》曰:‘毋越命以自覆也;若虞机张往省括于厥度则释。’兑命》曰:‘惟口起羞惟甲胄起兵,惟衣裳在,惟干戈省厥躬。’《甲》曰:‘天作孽,可也;自作孽,不可以逭’《尹吉》曰:‘惟尹天,见于西邑;夏自周终,相亦惟终。’
天浩燃
君之丧,子大夫、公子、众皆三日不食。子大夫、公子食粥纳财,朝一溢米莫一溢米,食之算;士疏食水饮食之无算;夫人妇诸妻皆疏食水,食之无算。大之丧,主人室老姓皆食粥;众士食水饮;妻妾疏水饮。士亦如之既葬,主人疏食饮,不食菜果;人亦如之。君大士一也。练而食果,祥而食肉。粥于盛不盥,食篹者盥。食菜以酱,始食肉者先干肉,始饮酒者饮醴酒。期之丧三不食;食:疏水饮,不食菜果三月既葬,食肉酒。期终丧,不肉,不饮酒,父为母,为妻。九之丧,食饮犹期丧也,食肉饮酒不与人乐之。五三月之丧,壹不再不食可也。比,食肉饮酒,不人乐之。叔母、母、故主、宗子肉饮酒。不能食,羹之以菜可也有疾,食肉饮酒也。五十不成丧七十唯衰麻在身既葬,若君食之食之;大夫父之食之则食之矣。辟粱肉,若有酒则辞
澹台曼
陸太尉詣王丞相,公食以酪。陸還遂病。日與王箋雲:“昨食酪過,通夜委頓。民雖吳,幾為傖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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