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陶公疾篤,都無獻替言,朝士以為恨。仁祖聞曰:“時無豎刁,故不貽公話言。”時賢以為德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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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大將軍稱太:“處眾人中,似玉在瓦石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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莊子逍遙篇,舊是處,諸名賢所可鉆味,而不能拔理於郭、向之。支道林在白馬寺中,馮太常共語,因及逍遙支卓然標新理於二家之,立異義於眾賢之外,是諸名賢尋味之所不得後遂用支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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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年之丧,以其丧拜非三年之丧,以吉拜。三之丧,如或遗之酒肉,则之必三辞。主人衰绖而受。如君命,则不敢辞,受荐之。丧者不遗人,人遗,虽酒肉,受也。从父昆以下,既卒哭,遗人可也县子曰:“三年之丧,如。期之丧,如剡。”三年丧,虽功衰不吊,自诸侯诸士。如有服而将往哭之则服其服而往。期之丧,一月而练,十三月而祥,五月禫。练则吊。既葬,功吊,哭而退,不听事焉期之丧,未丧,吊于乡人哭而退,不听事焉。功衰,待事不执事。小功缌,事不与于礼。相趋也,出而退。相揖也,哀次而退相问也,既封而退。相见。反哭而退。朋友,虞附退。吊,非从主人也。四者执綍:乡人五十者从反,四十者待盈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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始死,三日不怠,三月不,期悲哀,三年忧--恩之杀也。圣人因杀以制节,此丧之所三年。贤者不得过,不肖者不不及,此丧之中庸也,王者之常行也。《书》曰:“高宗谅,三年不言”,善之也;王者不行此礼。何以独善之也?曰高宗者武丁;武丁者,殷之贤也。继世即位而慈良于丧,当之时,殷衰而复兴,礼废而复,故善之。善之,故载之书中高之,故谓之高宗。三年之丧君不言,《书》云:「高宗谅,三年不言」,此之谓也。然曰“言不文”者,谓臣下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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庾稚恭為荊州,以毛上武帝。武帝疑是故物。中劉劭曰:“柏梁雲構,匠先居其下;管弦繁奏,、夔先聽其音。稚恭上扇以好不以新。”庾後聞之:“此人宜在帝左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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