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鐘毓、鐘會少令譽。年十三,魏帝聞之,語其父鐘曰:“可令二子來”於是敕見。毓面汗,帝曰:“卿面以汗?”毓對曰:戰戰惶惶,汗出如。”復問會:“卿以不汗?”對曰:戰戰栗栗,汗不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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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戎雲:“太居在正始中,不在言之流。及與之言理中清遠,將無以掩其言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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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曰:“长民者,衣服贰,从容有常,以齐其民,民德壹。《诗》云:‘彼都士,狐裘黄黄,其容不改,言有章,行归于周,万民所。’”子曰:“为上可望而也,为下可述而志也,则君疑于其臣,而臣不惑于其君。《尹吉》曰:‘惟尹躬及,咸有壹德。’《诗》云:淑人君子,其仪不忒。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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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之丧,子、大夫、公子众士皆三日不食。子、大夫、子食粥,纳财,朝一溢米,莫溢米,食之无算;士疏食水饮食之无算;夫人世妇诸妻皆疏水饮,食之无算。大夫之丧,人室老子姓皆食粥;众士疏食饮;妻妾疏食水饮。士亦如之既葬,主人疏食水饮,不食菜;妇人亦如之。君大夫士一也练而食菜果,祥而食肉。食粥盛不盥,食于篹者盥。食菜以酱,始食肉者先食干肉,始饮者先饮醴酒。期之丧,三不食食: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,三既葬,食肉饮酒。期终丧,不肉,不饮酒,父在为母,为妻九月之丧,食饮犹期之丧也,肉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五月三之丧,壹不食再不食可也。比,食肉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叔、世母、故主、宗子食肉饮酒不能食粥,羹之以菜可也;有,食肉饮酒可也。五十不成丧七十唯衰麻在身。既葬,若君之则食之;大夫父之友食之则之矣。不辟粱肉,若有酒醴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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簡文在暗室中坐,召宣武。武至,問上何在?簡文曰:“某斯。”時人以為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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謝靈運好戴曲柄,孔隱士謂曰:“卿希心高遠,何不能遺蓋之貌?”謝答曰:將不畏影者,未能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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