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季武子成寝,杜氏葬在西阶之下,请合葬,许之。入宫而不敢哭武子曰:“合葬非古也自周公以来,未之有改。吾许其大而不许其细何居?”命之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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郗司在北府,宣武惡其兵權。郗事機素暗遣箋詣桓“方欲共王室,脩園陵。”子嘉賓出,於道上信至,急箋,視竟寸寸毀裂便回。還作箋,自老病,不人閑,欲閑地自養宣武得箋喜,即詔公督五郡會稽太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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衛洗馬以永嘉六年,謝鯤哭之,感動路人鹹和中,丞相王公教曰“衛洗馬當改葬。此君流名士,海內所瞻,可薄祭,以敦舊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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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母之君母,母卒不服。宗子,母在为妻。为慈母后者,为庶母也,为祖庶母可也。为母、妻、长子禫。慈母妾母,不世祭也。丈夫而不为殇,妇人笄而不殇。为殇后者,以其服之。久而不葬者,唯主者不除;其余以麻终月者,除丧则已。箭笄终三年。齐衰三月与大功者,绳屦。练,筮日筮,视濯,皆要绖杖绳屦有司告具,而后去杖。日筮尸,有司告事毕而杖,拜送宾。大祥,吉而筮尸。庶子在父之室则为其母不禫。庶子不杖即位。父不主庶子之,则孙以杖即位可也。在,庶子为妻以杖即位也。诸侯吊于异国之臣则其君为主。诸侯吊,皮弁锡衰。所吊虽已葬主人必免。主人未丧服则君于不锡衰。养有疾不丧服,遂以主其丧。养者入主人之丧,则不己之丧服。养尊者必易,养卑者否。妾无妾祖者,易牲而祔于女君可。妇之丧、虞、卒哭,夫若子主之。祔,则舅之。士不摄大夫。士摄夫,唯宗子。主人未除,有兄弟自他国至,则人不免而为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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謝公在東山妓,簡文曰:“石必出。既與人樂,亦不得不與同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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