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褚季問孫盛:卿國史何成?”孫:“久應,在公無,故至今。”褚曰“古人‘而不作’何必在蠶中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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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郡陳遺,家至孝母好食鐺底焦飯。遺作主簿,恒裝壹囊,每煮,輒貯錄焦飯,歸以遺。後值孫恩賊出吳郡,府君即日便征,遺已聚得數鬥焦飯,未展歸家遂帶以從軍。戰於滬瀆敗。軍人潰散,逃走山,皆多饑死,遺獨以焦得活。時人以為純孝之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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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夏既除丧而见,予之琴,之不和,弹之而不成声。作而曰“哀未忘也。先王制礼,而弗敢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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帷殡,古也,自敬之哭穆伯始。丧礼,哀之至也。节,顺变也;子念始之者。复,尽爱道也,有祷之心焉;望诸幽,求诸神之道也;面,求诸幽义也。拜稽,哀戚之至也;稽颡,之甚也。饭米贝,弗忍也;不以食,用美焉尔铭,明旌也以死者为不别已,故以旗识之。爱,斯录之矣敬之,斯尽道焉耳。重主道也,殷缀重焉;周重彻焉。奠素器,以生有哀素之心;唯祭祀之,主人自尽尔;岂知神所飨,亦以人有齐敬之也。辟踊,之至也,有,为之节文。袒、括发变也;愠,之变也。去,去美也;、括发,去之甚也。有袒、有所袭哀之节也。绖葛而葬,神交之道也有敬心焉。人弁而葬,人冔而葬。主人、主妇老,为其病,君命食之。反哭升堂反诸其所作;主妇入于,反诸其所也。反哭之也,哀之至--反而亡焉,失之矣,是为甚。殷封而吊,周哭而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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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仲弓為太丘長,有賊殺財主主者,捕之。未發所,道聞民有在草不起者,回車往治之。主簿曰“賊大,宜先按討。”仲曰:“盜殺財主,何如骨相殘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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韓康伯母,隱古毀壞,卞鞠見幾惡,易之。答曰:“我若隱此,汝何以得見古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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