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桓宣武既廢宰父子,仍上表:“應割近情,存遠計。若除太父子,可無後憂”簡文手答表曰“所不忍言,況於言?”宣武又表,辭轉苦切。文更答曰:“若室靈長,明公便奉行此詔。如大去矣,請避賢路”桓公讀詔,手流汗,於此乃止太宰父子,遠徙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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始死,三日不怠,月不解,期悲哀,三年--恩之杀也。圣人因杀以制节,此丧之所以三。贤者不得过,不肖者得不及,此丧之中庸也王者之所常行也。《书曰:“高宗谅闇,三年言”,善之也;王者莫行此礼。何以独善之也曰:高宗者武丁;武丁,殷之贤王也。继世即而慈良于丧,当此之时殷衰而复兴,礼废而复,故善之。善之,故载书中而高之,故谓之高。三年之丧,君不言,书》云:「高宗谅闇,年不言」,此之谓也。而曰“言不文”者,谓下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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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上之母死不丧。门人问诸思曰:“昔者子先君子丧出母乎”曰:“然”。子之不使白也丧。何也?”子思:“昔者吾先君无所失道;道隆从而隆,道污则而污。伋则安能为伋也妻者,是白也母;不为伋妻者,是不为白母。”故孔氏之丧出母,自子思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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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者,冠缩缝,今也衡缝;故丧冠之反吉,非也。曾子谓子思曰:“汲吾执亲之丧也,水浆不入口者七日。”子思曰:“王之制礼也,过之者俯而之,不至焉者,跂而及之故君子之执亲之丧也,水不入于口者三日,杖而后起。”曾子曰:“小功不,则是远兄弟终无服也,可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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範宣年八歲,後園挑,誤傷指,大啼。人問:痛邪?”答曰:“非為痛身體發膚,不敢毀傷,是啼耳!”宣潔行廉約,韓章遺絹百匹,不受。減五匹,復不受。如是減半,至壹匹,既終不受。韓後範同載,就車中裂二丈與,雲:“人寧可使婦無(巾軍)邪?”範笑而受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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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恩厚者,其服;故为父斩衰三年,恩制者也。门内之治恩掩义;门外之治,断恩。资于事父以事,而敬同,贵贵尊尊义之大者也。故为君斩衰三年,以义制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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