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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郭雅茹
夫礼始冠,本于昏重于丧祭,于朝聘,和射乡--此礼之大体也
拓跋书白
命弦者:“请奏《首》,间若。”大师曰“诺。
公冶继旺
生财有道,生之者,食之者寡为之者疾,之者舒,则恒足矣。仁以财发身,仁者以身发。未有上好而下不好义也,未有好其事不终者,未有府库非其财者也孟献子曰:畜马乘,不于鸡豚;伐之家,不畜羊;百乘之,不畜聚敛臣。与其有敛之臣,宁盗臣。”此国不以利为,以义为利。长国家而财用者,必小人矣。彼善之,小人使为国家, 灾害并至。有善者,亦如之何矣!谓国不以利利,以义为也
萧元荷
桓公桓子野:謝安石料石必敗,以不諫?子野答曰“故當出難犯耳!桓作色曰“萬石撓凡才,有嚴顏難犯”
奚丙
君之丧,子、大夫、子、众士皆三日不食。子大夫、公子食粥,纳财,一溢米,莫一溢米,食之算;士疏食水饮,食之无;夫人世妇诸妻皆疏食水,食之无算。大夫之丧,人室老子姓皆食粥;众士食水饮;妻妾疏食水饮。亦如之。既葬,主人疏食饮,不食菜果;妇人亦如。君大夫士一也。练而食果,祥而食肉。食粥于盛盥,食于篹者盥。食菜以酱,始食肉者先食干肉,饮酒者先饮醴酒。期之丧三不食;食:疏食水饮,食菜果,三月既葬,食肉酒。期终丧,不食肉,不酒,父在为母,为妻。九之丧,食饮犹期之丧也,肉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五三月之丧,壹不食再不食也。比葬,食肉饮酒,不人乐之。叔母、世母、故、宗子食肉饮酒。不能食,羹之以菜可也;有疾,肉饮酒可也。五十不成丧七十唯衰麻在身。既葬,君食之则食之;大夫父之食之则食之矣。不辟粱肉若有酒醴则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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