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夹谷初真
桓公北征經金城見前為瑯邪時種柳,已十圍,慨然曰:“猶如此,人何以堪!攀枝執條,泫然流淚
登晓筠
夫礼始于冠,本于昏,重丧祭,尊于朝聘,和于射乡--此礼之大体也
公西凝荷
方千里者,方百里者百。封百里者三十国,余,方百里者七。又封方七十里六十--为方百里者二十九,方十者四十。其余,百里者四十,方里者六十;又封五十里者二十--为方百里者三十其余,方百里者,方十里者六十名山大泽不以封其余以为附庸间。诸侯之有功者取于间田以禄之其有削地者,归间田
檀巧凡
君之丧,子、大夫公子、众士皆三日不食子、大夫、公子食粥,财,朝一溢米,莫一溢,食之无算;士疏食水,食之无算;夫人世妇妻皆疏食水饮,食之无。大夫之丧,主人室老姓皆食粥;众士疏食水;妻妾疏食水饮。士亦之。既葬,主人疏食水,不食菜果;妇人亦如。君大夫士一也。练而菜果,祥而食肉。食粥盛不盥,食于篹者盥。菜以酰酱,始食肉者先干肉,始饮酒者先饮醴。期之丧,三不食;食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,月既葬,食肉饮酒。期丧,不食肉,不饮酒,在为母,为妻。九月之,食饮犹期之丧也,食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五三月之丧,壹不食再不可也。比葬,食肉饮酒不与人乐之。叔母、世、故主、宗子食肉饮酒不能食粥,羹之以菜可;有疾,食肉饮酒可也五十不成丧,七十唯衰在身。既葬,若君食之食之;大夫父之友食之食之矣。不辟粱肉,若酒醴则辞
池丙午
陳太丘詣荀朗陵,貧儉無仆。乃使元方將車,季方持杖後從長文尚小,載箸車中。既至,荀叔慈應門,慈明行酒,余六龍下。文若亦小,坐箸膝前。於時太奏:“真人東行。
霜子
王丞相辟王田為掾,庾公問相:“藍田何似”王曰:“真獨貴,不減父祖;曠淡處,故當不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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