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万俟阉茂
子云:“夫礼,坊民淫,章民之别,使民无嫌以为民纪者也。”故男女媒不交,无币不相见,恐女之无别也。以此坊民,犹有自献其身。《诗》云“伐柯如之何?匪斧不克取妻如之何?匪媒不得;麻如之何?横从其亩;取如之何?必告父母。”子:“取妻不取同姓,以厚也。”故买妾不知其姓,卜之。以此坊民,鲁《春》犹去夫人之姓曰吴,其曰孟子卒。子云:“礼,祭,男女不交爵。”以此民,阳侯犹杀缪侯而窃其人。故大飨废夫人之礼。云:“寡妇之子,不有见,则弗友也,君子以辟远。”故朋友之交,主人不,不有大故,则不入其门以此坊民,民犹以色厚于。子云:“好德如好色。诸侯不下渔色。故君子远以为民纪。故男女授受不。御妇人则进左手。姑姊女子子已嫁而反,男子不同席而坐。寡妇不夜哭。人疾,问之不问其疾。以坊民,民犹淫泆而乱于族子云:“婚礼,婿亲迎,于舅姑,舅姑承子以授婿恐事之违也。”以此坊民妇犹有不至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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礼也者,反本修,不忘其初者也。故事不诏,朝事以乐。酒之用,玄酒之尚。刀之用,鸾刀之贵。簟之安,而稿鞂之设是故,先王之制礼也必有主也,故可述而学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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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养老:有虞氏以礼,夏后氏以飨礼,殷以食礼,周人修而兼用。五十养于乡,六十养国,七十养于学,达于侯。八十拜君命,一坐至,瞽亦如之。九十使受。五十异粻,六十宿,七十贰膳,八十常珍九十,饮食不离寝、膳从于游可也。六十岁制七十时制,八十月制;十日修,唯绞、衾、冒死而后制。五十始衰,十非肉不饱,七十非帛暖,八十非人不暖;九,虽得人不暖矣。五十于家,六十杖于乡,七杖于国,八十杖于朝;十者,天子欲有问焉,就其室,以珍从。七十俟朝,八十月告存,九日有秩五十不从力政,十不与服戎,七十不与客之事,八十齐丧之事及也。五十而爵,六十亲学,七十致政。唯衰为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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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子与客立门侧,其徒趋而。曾子曰:“尔何之?”曰:“父死,将出哭于。”曰:“反,于尔次。”曾子面而吊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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仲遂卒于垂;壬午犹绎,入去龠。仲尼曰:“非礼也,卒不绎。”季康子之母死,公若方小,敛,般请以机封,将之,公肩假曰:“不可!夫鲁初,公室视丰碑,三家视桓楹般,尔以人之母尝巧,则岂不以?其母以尝巧者乎?则病者?噫!”弗果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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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皇帝時,廷尉張闿小市居,私作都門,早閉開。群小患之,詣州府訴不得理,遂至檛登聞鼓,不被判。聞賀司空出,至岡,連名詣賀訴。賀曰:身被徵作禮官,不關此事”群小叩頭曰:“若府君不見治,便無所訴。”賀語,令且去,見張廷尉當及之。張聞,即毀門,自方山迎賀。賀出見辭之曰“此不必見關,但與君門,相為惜之。”張愧謝曰“小人有如此,始不即知早已毀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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